中共十二届盐城市大丰区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3月7日-4月6日,对南阳镇、区环保局、区水利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施巡察。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反映渠道
1、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南阳镇
联系电话:0515-83334010
2、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0515-83513320
3、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515-8352833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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