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四项措施”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区人民法院为提高法院审判工作效率和司法服务水平,努力建立一支思想、政治、作风全面过硬的司法队伍,该院立足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是注重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干警思想理论建设,增强转变司法作风,坚持廉洁司法的自觉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干警到大丰烈士纪念碑、八路军新四军会师纪念碑重温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加强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等,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纪律红线不能触碰、制度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
二是加强管理,解决在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同时监督干警作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扎实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着力查处和解决履职不知责、知责不履职、在职不在岗、在岗不作为、占位不干事、干事不担当,司法不廉、不公的问题。
三是强力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重点强化对审判执行岗位的监督,综合运用司法公开、案件质量评查、过错追究等措施,对审判执行活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强化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不断加大对法院干警业外活动监督力度,及时查纠法院干警在业外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严厉惩处,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查处案件的工作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完善监督举报途径,通过开通院长信箱、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方便群众监督法院工作,对于群众的监督举报,做到件件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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