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地方海事处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今年以来,大丰地方海事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对照江苏地方海事局编发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中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四项机制”防控职务犯罪风险。
一是建立海事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针对海事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积极落实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指明涉及廉政风险对象和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向社会公示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项目,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度。
二是建立廉政建设专项测评机制。定期不定期邀请辖区内行风监督员参加测评会,就海事行政执法、服务过程中的作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该处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等廉政建设情况逐一进行测评打分。
三是建立海事作风效能考评机制。针对地方海事各个工作岗位制定操作性强的考核细则,明确考核责任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每季度对全体海事人员进行一次作风效能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实施奖惩。
四是建立海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强化跟踪监督,延伸督查触角,对海事工作实施动态监督,建立民意民诉监督反馈机制。以“行风热线”、“主任信箱”、“12395救助电话”等相关平台为依托,形成主动接受社会、服务对象、媒体等综合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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