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清明节前“四举措”强化廉政教育
近日,区法院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借助清明节到来的有利时机,在干警中开展“以‘清明’促廉政、以公开保公正”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清正廉洁、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安全和谐的清明节。
一是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全方位、多角度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原则,精心策划干警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群众性纪念活动。大力宣传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用烈士的革命精神和崇高的思想品德对全院干警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二是大力倡导健康、高尚的生活情趣。该院要求干警在参加祭奠扫墓活动中自觉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大力弘扬和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情趣健康、文明祭奠的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和奢侈浪费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是规范对公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派遣审批手续,严禁动用公车、警车扫墓。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严禁动用公车、警车扫墓”、公车私用等管理规定。
四是加强对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清明节期间尤其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旅游景点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力度,防止顶风违纪事件的发生。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除对违纪者予以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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