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都棉麻股份有限公司金辉等3人贪污案获法院有罪判决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时间:2017-04-06 10:42:26 点击: 次 【字体:小 大】 大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辉等3人贪污案,经大丰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7年3月9日判处被告人金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邹荣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张广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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