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向环保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7年7月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环保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姜正清代表区委巡察组向环保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恒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7日至4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环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区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办法(试行)》,把握政治定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姜正清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区环保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进生态立区、服务绿色发展的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环保信访问题居高不下,执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有差距;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存在执法监管不力与协调服务不够的问题。党的思想政治生活抓而不紧,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党性教育重视不够,政治生活未严格规范;党的组织建设管理抓而不严,党员日常管理不够严实;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监督执纪问责未能聚焦,“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一些重要部门和岗位监督乏力;作风建设抓得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仍有发生。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姜正清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二是夯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纠正“四风”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管控;四是坚持从严执法,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姜正清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区环保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夏恒林表示,区委巡察组对环保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为我们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工作突出了重点,明确了方向,并代表环保局党组全面认领并诚恳接受。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内在原因,详细制定整改措施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二是高度负责,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大走访”活动,认真细致抓好整改落实,突出领导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坚持开门整改;三是高度警醒,着力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环保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建设生态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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