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7年6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曹建伟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季明珍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4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区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办法(试行)》,把握政治定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曹建伟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区水利局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全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为“发展上台阶,建设新大丰”提供了水利保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水利工作的前瞻性、整体性研究不够深入,探索创新不足;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少数班子成员自身要求不高,未能放好样子、带好队伍,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局党委缺乏担当意识,未能正视系统内出现的腐败问题。党建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教育监督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组织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不够严格;干部考察工作不够细致,一些干部长期不轮岗交流。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督查问题整改不力,党风廉政考核流于形式,党委成员廉洁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严,未能将“常”“长”二字落到实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未能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公车管理不严,机关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制度机制建设不健全、执行不力,考核导向有偏差,缺乏权力约束机制,执行财务制度不力,招投标制度执行打折扣,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曹建伟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二是严守党的纪律,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三是正视存在问题,严肃认真抓好整改。
曹建伟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巡察发现的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区水利局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季明珍表示,区委巡察组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水利系统加强和改进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区水利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区委第三巡察组的整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制订整改方案,逐一对照,分解任务,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着力推进全区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区水利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水利局有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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