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控股集团切实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排查工作
海港控股集团党委7月中旬开始对集团领导干部执行任职回避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排查对象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公司班子成员,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排查要求按照比有关法规从严的标准,规定集团领导干部任职的亲属回避范围是:集团及所属公司班子成员的直系血亲不得在本单位任职;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不得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工作。
集团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情况的清查工作于7月底全部完成,排查表格经领导干部本人签字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集团党群办,基本做到横到边、纵向到底。7月31日,经集团党委研究会办,对应当执行任职回避的7名同志做出调离原公司交流使用的决定;对其他不在回避关系范畴内但与有关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由所属公司进行内部转岗。8月1日,上述人员已经全部调整到位。集团党委要求各公司今后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集团关于干部任用和员工招录的规定,严把“进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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