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清正廉明过“两节” 全警在岗保平安
近日,区公安局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进行了专题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盐城市委十项规定、我区六项规定,增强政治自觉和规矩意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区公安局党委强调,“两节”期间,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过问、亲自督查;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盐城市委十项规定、区委六项规定以及各级作风纪律相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以及索要、低价购买或推销、代销物品。
纪委派驻组将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督查方式,尤其对“隐身变异”作风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措施,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严查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纪律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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