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山“讲政治、守纪律、树形象”主题公开承诺书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山
“讲政治、守纪律、树形象”主题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持续推动队伍作风建设,按照全区“讲纪律、守纪律、树形象”主题公开承诺活动的要求,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坚持以上率下,加强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坚强领导者。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自觉做从严治检的表率,做廉洁从检的表率。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角色,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和重要涉检信访举报亲自研办,确保“两个责任”始终扛在肩上。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加强对责任清单任务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情况台账管理制度。强化廉政谈话和领导约谈制度,检察长与领导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年底对照责任清单逐项过堂,对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回顾检查并作出综合评价,以此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每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严格责任追究,增强问责刚性。 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常态化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增强问责刚性。坚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出现反弹,违反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整改不到位,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出现问题,遇有重要情况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等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依纪依规严格问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持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突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落实主体责任通报和报告制度。院党组每年底在本院通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主动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区委、区纪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和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在本院机关对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作出公开承诺,并且每年底在全院组织述职述廉,详细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的配置,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排除阻力、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合力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承诺人:张春山
2017 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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