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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廉政约谈保工程廉洁安全

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葛顺明 时间:2017-10-25 15:35:14 点击: 【字体:

“住建局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必须按工程合同和廉洁合同办事,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为难你们,施工单位可以向我们举报。”日前,城北污水处理厂迁(扩)建一期工程开工前的廉政约谈会在区住建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该局副局长陆一川当场宣布工程建设“十个不准”纪律规定。  

据悉,城北污水处理厂迁(扩)建一期工程为今年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总设计规模18万吨/日,一期工程实施规模6万吨/日,占地83亩,总投资1.66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6000万元。目前中标施工单位已进场进行工地清表施工。由于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工程,受到了群众高度关注。对于这次廉政约谈,除组织项目管理的相关干部和管理人员参加外,该局还邀请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会上,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廉洁合同书》。  

实行“面对面”廉政约谈会是区住建局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让工程建设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优质、管理人员廉洁。该局为有效强化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城建重点工程开工前谈话告知活动。将局工程管理人员、建设业主代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代表集中到一起,由该局说明项目管理内容、时间节点、各方管理职责及服务承诺和纪律要求。通过廉政谈话形式使大家能够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监督。  

该局对在建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派驻业主代表,实行旁站监督,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标准进行监督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该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廉政监督的十项规定》,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工程实施合同签订时,同时组织局系统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廉洁合同书,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部分,由项目组收集送局监察室备案。对工程服务中介机构确定、工程开工、招标投标、工程变更签证、竣工验收、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重大事项采取事前教育提醒、专项检查和抽查、重大事项报备、适时适度参与监督、听取汇报、投诉调查等方法实施全过程控制和重点环节监督。同时,对局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的人员做到“十不准”,即:不准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在参建及服务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参加参建及服务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休闲活动;不准擅自与参建及服务单位就应当集体决策的工程建设有关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谋取私利;不准以任何理由向总包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要求总包单位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不准营私舞弊,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不准要求或者接受参建及服务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外出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从事与本人参与建设、管理或监管的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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