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盐城市大丰区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曹永龙“讲政治、守纪律、树形象”主题公开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盐城市大丰区纪委“讲政治、守纪律、树形象”主题公开承诺活动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现对个人廉洁从业公开承诺如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二、服务群众重基层。 以座谈或走访为主要形式,以一般管理专职、一线班组长和普通职工、农电职工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全面客观、及时准确了解职工思想状况。实施领导下访“金桥行动”,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协调解决信访难题,着力解决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问题、以及长期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企业和谐稳定。广泛征求基层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畅通民情民意的表达和诉求渠道,鼓励说真话、讲实情,听取基层对公司工作、公司党委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做好上级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进企业和谐。
三、公务活动严纪律。 严格执行公务活动相关管理规定,不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随意增加接待项目,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拒绝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吃请。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禁止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公务用车讲规矩。 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坚持公车公开、公车公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换车借车、豪华装饰等,工作调动不随带车辆和驾驶员,因工作变动调离或退休的,所配车辆应交回原单位,不再提供公务用车。
五、为官不为要杜绝。 杜绝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现象,率先垂范、团结协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公司事务,不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事项,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
六、政治生活要严肃。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制度规定,忠于职守,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索取管理及服务对象的钱物,不使用公款旅游和变相用公款旅游,不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发生任何形式的黄、赌、毒行为以及封建迷信活动,不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的影响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获取非法利益,不以任何名义向下属单位(部门)或业务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七、党纪条规要严守。 严守党的“六大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委“十项规定”和国网公司、省公司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不发生违反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不发生虚列项目、滥支滥报和私分财物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规范职务消费,严格执行个人通讯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招标采购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对建设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等相关工作或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确保不发生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的事件。
本人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曹永龙
2017 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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