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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委以“问责条例”为镜常对照

来源:区农委 作者:朱明贵   陈天进 时间:2016-09-07 00:00:00 点击: 【字体:

93,区农委召开系统党员干部大会,原原本本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中以“问责条例”为镜,对照检查自身行为是否符合党性原则与纪律规矩,充分利用条例、党章等从严治党之利器,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达到加强党建工作、维护党的纪律,更好地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作为担负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引导服务,特别是党的惠农富民政策的具体落实部门,农委工作绩效怎样、政风如何、清廉几许都将反映其工作效能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真实状况。长期以来,农委党委、纪委坚持“两个轮子一起转、两个责任同落实”,在学习、调整、创新中,始终把对党员干部和常跑基层的机关人员的教育引导和作风改进作为大事,狠抓抓到点子上,重管管到人和事。在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若干制度、规定的系列教育学习基础上,区农委借助《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更加注重于问责条例对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的应用和对照。党委、纪委在组织党员干部通读学习条例原文的基础上,还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口袋书分发给领导班子、机关人员和系统基层党组织,要求党员干部将条例不仅装进“口袋”,更要“输入大脑”。并将学习对照情况列为党委、纪委对所属支部条例学用督查考核内容。该委还将条例中的有关内容通过“12316”、“农业微信平台”等资讯通道进行推送,让更多的为农服务群体和受服务对象学条例、知条例,做到为农服务人员有面“镜子”常对照;基层干部农民朋友凭着“标准”好监督,真正把问责条例学得更实在,对照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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