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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卞松岭: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大丰日报 作者:卞松岭 时间:2016-09-07 00:00:00 点击: 【字体:

编者按: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强化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政治意识,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经研究,决定以“加强问责条例学习,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为主题,分三期邀请镇(区)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部分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镇(区)、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代表就如何加强《条例》宣传活动,做到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如何强化责任意识,精准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并把责任压力传递到班子成员和基层支部;如何加大问责力度,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把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作专题访谈,现将访谈内容编发如下。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卞松岭:

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区财政局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为必学内容,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学深学透,抓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深入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在全局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条例》活动,把《条例》的学习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始终,深刻领会《条例》的实质和要义,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搭建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式,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推送廉政信息、开展警示教育等,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并对照《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全面梳理、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问题,自觉用《条例》约束自己的言行,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严格执行《条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把“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落实到财政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中去,确保《条例》在财政部门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严格贯彻落实,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局党组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将主体责任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条例》要求与各项财政制度衔接起来。进一步完善财政业务工作制度,加强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将财政权力运行纳入制度约束之下。进一步完善财政内控制度,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关键岗位进行风险排查和防控,构建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体系建设,完善财政部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定、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用纪律和制度管理干部队伍。同时,自觉接受局纪检组的监督,全力支持局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履行。

强化监督问责,促进勤政廉政和履职尽责。积极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把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财政管理的行为准则,切实加强监督问责,引导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预算管理、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全过程的监督,加大对涉农、涉企、涉民生及“三公”经费支出等重点领域的检查力度,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动态监管、同步监督,切实维护好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认识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赋予财政部门的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进一步履行好财政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支持改革创新的职责,按照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要求,重抓支持发展、重抓税源培植、重抓民生保障、重抓财政改革,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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