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部署作风建设“四项专项行动”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新年伊始,大丰区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四项专项行动”,即围绕“强基惠民、惩治蚁贪”开展基层作风巡察行动、围绕“优质服务、优化环境”开展机关效能提升行动、围绕“明责担当、治庸懒散”开展履职担当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严明纪律、狠刹四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全力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巩固,在巩固中深化,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任务要求。下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四项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直击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群众观念意识不强、服务企业措施不实、日常用权管理不严、部门履职尽责不够、干事创业精神不振”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着力纠正“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的“懒政”、“庸政”、“怠政”等不良作风,倡导“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干就干好”的优良作风。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根据专项行动要求,将“四项专项行动”细化成11项具体工作,并明确纪委、组织部、优化办、审计局、财政局、农工办、行政审批局等13家单位作为专项行动的牵头责任单位。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定期研判本单位作风建设形势,制定相应目标、思路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把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作风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通过层层传导,上下联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行动。专项行动分为组织部署、推进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和纪律要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新常态下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和优化服务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通过明确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和推进举措,实现目标具体化、任务清单化、督查常态化;通过不定期检查工作台帐、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究。每季度对全区作风建设“四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集中通报。对在专项行动中因落实责任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导致作风问题频发的单位严肃问责追究,并坚决通报曝光。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推动问责常态化,不断释放越往后追责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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