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纪律处理及司法判决情况公布(八)
编者按:
为进一步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震慑作用,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效,现将2016年度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党政纪处理及司法判决情况分期予以公布。希望各级各单位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着力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意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手握戒尺、敬畏法纪、止步于纪。
1、季自友交通肇事罪司法判决及纪律处理情况
季自友,男,1963年2月7日生,汉族,江苏大丰人,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江苏省大丰丰安电气材料有限公司驾驶员。
2015年6月1日,季自友驾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四车损坏。2015年12月11日,射阳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季自友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
2016年4月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季自友开除党籍处分。
2、骆树柏交通肇事罪司法判决及纪律处理情况
骆树柏,男,1973年11月生,汉族,江苏大丰人,中专文化,中共党员,草庙镇竹港村村民。
2015年5月21日,骆树柏驾驶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2015年12月10日,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骆树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6年4月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骆树柏开除党籍处分。
3、王安峰交通肇事罪司法判决及纪律处理情况
王安峰,男,1989年7月生,汉族,江苏大丰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草堰镇居民。
2014年9月13日,王安峰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两车部分损坏。2016年2月18日,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安峰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6年6月8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王安峰开除党籍处分。
4、邵晓卫交通肇事罪司法判决及纪律处理情况
邵晓卫,男,1976年11月出生,江苏大丰人,高中文化,白驹镇进步村村民。
2007年12月19日,邵晓卫驾驶超载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后死亡,2008年3月4日,兴化市人民法院以邵晓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6年8月16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邵晓卫开除党籍处分。
5、丁佳生交通肇事罪司法判决及纪律处理情况
丁佳生,男,1987年1月生,汉族,江苏大丰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盐城市联鑫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2015年10月7日,丁佳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及两车部分损坏。2016年4月13日,区人民法院以丁佳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6年11月3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丁佳生开除党籍处分。
相关链接:
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一百七十四条 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 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肇事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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