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纪委镜鉴信息网: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监管必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村干部是我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党和人民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任。村干部“微权”腐败不仅会在基层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也会给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带来压力,我们应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来充分认识。
近期,大丰区委在巡察工作中发现,部分农村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既暴露出他们缺乏正确的履职能力,也体现了在监管方面存在较多漏洞。从目前情况看,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与监管、健全规章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加大惩处力度,给农村党员干部立规矩明纪律,实行全方位监督,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加强党性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群众宗旨和党纪法规教育,使其真正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从根本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具体工作中,坚持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利用廉政模范的好经验、好做法,教育和启迪农村党员干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传递正能量,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监督制约
从“村账镇管”、审计和专项资金监管、村级民主监督三个层次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加强村干部任前考察和任用管理,从严打击贿选行为,保证公正选举,真正将群众基础好、政治思想过硬的人纳入选拔视野,严禁“带病任用”;加强廉政考核,加大激励力度,完善保障机制,以制度上的从严从实换来村务工作的掷地有声。
三、推行村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
抓好与村民密切相关的财政补助、宅基地报批、“三资”使用、“三重一大”等事项的村务公开工作,将村务工作全面置于群众监督的“眼皮”底下,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村务各项工作“阳光操作、还政于民”。
四、加大惩处力度,营造良好生态
对农村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有责必追,坚决做到“零容忍”。对于已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件,不包庇、不袒护,严肃惩处、公开曝光。
2017 年1-11月,大丰全区共立案查处违纪党员301人,其中农村党员干部86人,同比增长30%和196.5%。越往后执纪越严,通过加大查处力度,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乱纪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