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纪委镜鉴信息网:大丰区丨念好派驻单位公务用车“紧箍咒”
去年来, 大丰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创新监督模式,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精细化管理机制,为驻在单位公务用车戴上“紧箍咒”,确保公务用车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使用规范。
紧盯关键,“护航”制度落地可行。督促驻在单位严格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大丰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纲领,着力健全以“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紧盯人、车、用、油、修五个关键节点,抓实车辆使用按部门逐级审批程序,保障“两个办法”能落地、可推进、易执行。
立足指导,“铁面”交责全面落实。指导驻在单位根据大丰区《关于做好改革后保留车辆的规范使用及管理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制定并与相关负责人签订《公车驾驶员责任状》、《公车管理人员责任状》,全面落实公车使用管理、维修管理、油费支出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责任,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由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公车、带病出车、酒后驾车等违纪违规行为。
健全台账,“动态”更新倒查有痕。要求驻在单位健全《公务用车登记台账》,详实登记车辆总数、车辆性质、产权单位、实际使用单位等信息,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簿》,推行车辆使用记录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等信息,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痕迹化、可追溯管理,确保倒查有痕,问责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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