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清风扬帆网:盐城市大丰区178名纪检干部进村入户督脱贫
2017年,大丰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实现脱贫1886户4107人,自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共实现脱贫4986户8452人,占全区建档立卡人口的46.6%。近日,大丰区纪委组织全区178名纪检干部进村入户对2017年脱贫农户收入情况进行核查,防止“数字脱贫”、“算账脱贫”,保障“脱真贫”、“真脱贫”。
一是突出督查重点。要求全区纪检干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脱贫督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督查脱贫农户收入及收入构成是否属实,与村(居)上报的数据是否相符,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以及“五签字五确认”脱贫程序执行是否规范,农户基本信息是否在“阳光扶贫”系统中及时更新;帮扶责任人2017年结对帮扶次数是否达到4次以上,帮扶措施是否精准实在,《帮扶手册》填写是否完整准确。
二是创新督查方式。召开全区2017年低收入农户脱贫情况交叉督查会议,组织各镇、开发区42名纪检干部与镇(开发区)农经(扶贫)部门人员成立了14个督查组,采取各镇(区)之间交叉检查的方式,通过相互督查,加强业务交流,相互促进提高,同时进一步帮助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督查中发现帮扶责任人帮扶次数没有达到要求、《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阳光扶贫系统未脱贫户数操作失误等问题40余件,目前已交办各责任镇(开发区)进行整改,督查中未发现数字脱贫”、“算账脱贫”等虚假脱贫问题线索。
三是保障督查效果。下发《关于对2017年脱贫达标情况开展进村入户核查的通知》,要求区纪委136名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2017年度1886户低收入农户脱贫情况的真实性开展进村入户全面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逐个过堂、一个不漏,深入细致、不留死角。督查中发现1户实际已达脱贫要求但不愿脱贫拒绝签字确认;另有1户实际已达脱贫要求但因脱贫而被取消低保,脱贫情绪较大,经教育,2户脱贫农户情绪基本稳定;未发现虚假脱贫情况。经此次拉网式清查,全区脱贫工作程序更加规范、脱贫情况农户认可、帮扶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有利于2018年扶贫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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