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强化监督执纪管理,建设案管“三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关于加强和规范及审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实践成果,解决纪律审查工作全面转型升级阶段涌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情况,大丰区纪委、监察委积极适应监督执纪新要求,建设案管“三中心”,规范监督执纪程序,提升工作质效。
加强集聚研判,打造信息集散中心。加强与信访室对接,明确信访件交办督办管理,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流程;扎口移交、交办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分层分类集中管理;归口线索资料,统一负责,定量分析,编撰《全区纪律审查工作动态》,提供高效便捷信息服务。
科学调度资源,打造案件指挥中心。根据审批意见,制作《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交办单》,统一分办问题线索,交承办部门专人管理;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专项调研问题线索,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有效方法,促进专项审查工作开展;建立以案管室、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共同参与的调配管理模式,发挥“专案组”作用,实行区镇联动执纪审查,强化重要案件查办。
实施全程管控,打造督办督查中心。坚持从源头上管控,由案管室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采取会议和书面两种形式,开展线索处置会商;由案管室对问题线索制定方案,适时组织专项督办,从程序上进行管控,强化督办项目管理;严格落实省纪委有关意见,制定审查流程图,明确方法程序,案管室按月随机抽查,强化审查安全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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