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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镜鉴信息网:大丰区创新村级财务管理 确保“三资”规范使用

作者:李良 时间:2018-08-27 14:37:31 点击: 【字体:

为适应新时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市场化、信息化、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及财务管理,大丰区纪委监委创新推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机制试点,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村会计异村担责任职。在保证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异村任职、一线监管的要求,由镇按照就近交流,合理兼顾的原则,从村级会计或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派思想作风正派、财会业务精通、统筹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到村任职,担任所在村(居)财务会计工作,异村任职年限一般不少于三年,实行统一选派、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切实保证村(居)财会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会计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

  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年初,各村(居)根据上年度财务收支实际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编制本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专项资金预算。预算方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规定追加预算。日常实行财务预算动态管理,季度公布预算执行情况,年终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并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指导下年度预算编制。

  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创新引入第三方代理机构。针对集体经济基础较好、财务工作量大的村(居),由政府统一安排,以购买服务形式,引入会计师事务所代理村级财务,对村级财务进行日常监管、账务处理等工作,确保集体资产处置及惠农政策落实合理规范有序,严防出现吃拿卡要”“损公肥己的现象,切实保证财务人员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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