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镜鉴信息网:大丰区健全责任链条 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自派驻工作开展以来,大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注重密切与被监督单位的联系,通过完善落实责任闭合体系,实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步发力,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
强教育、重引导,激发责任担当意识。组织协调各被监督单位,通过廉政党课、干部轮训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党性、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强化党的观念,增强政治担当。出台容错纠错工作机制,解除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真正实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引导党员干部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点,强化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形成“头雁”效应,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明清单、传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与各被监督单位专题会商,明确并细化党组织、主要领导、班子成员3方面主体责任清单64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纪实实施办法,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实现全程纪实、全程留痕、全程监督,确保责任规范有效落实。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召开镇区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汇报会,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督查,不断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健机制、立规章,夯实“两个责任”体系。探索建立清单明责、纪实履责、常态督责、量化考责、严肃问责的“五责”工作体系,推动形成全面立体覆盖、压力层层传导、追究严格到位的责任落实新常态。联合被监督单位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支部工作,制定下发“两个责任”落实到支部工作要点,细化5个方面近30项具体工作任务,夯实“两个责任”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
严考核、深追责,倒逼责任落地生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责办法,实现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进一步促进责任落实提供制度支撑。加大对党委(党组)和“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情形的责任追究力度。针对区水利局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区教育系统系列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对2名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对4名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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