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镜鉴信息网丨大丰区:开展派驻“十日谈”不断优化政治生态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要求,大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狠抓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组织在被监督单位开展“十日谈”谈话提醒工作,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不断优化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
列明范围,廉政谈话“一个不落”。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廉政风险岗位的有关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谈话提醒的人员列为谈话提醒对象。派驻组每月利用十天左右的时间,对至少十名同志开展谈话提醒,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得到约谈提醒。
明晰情形,问题提醒“全部到位”。明确被监督单位人员有在巡视巡察、干部日常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有关问题等18种情形,且情节轻微未造成影响的,需进行谈话提醒。谈话提醒应当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力争通过及时介入,止住发展蔓延趋势。
规范程序,谈话整改“有条不紊”。要求各派驻组开展提醒谈话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准备阶段要做好问题线索搜集整理、履行审批程序和制定谈话提纲三项谈前工作,在开展谈话过程中,对谈话方式、谈话人员要求、谈话问题处置以及谈话记录都提出明确要求,谈话结束后,要求被谈话对象要认真落实谈话人员提出的整改措施,并于半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派驻组。
严肃纪律,计划实施“全程纪实”。规定谈话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与谈话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派驻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于每月月底前制定下一月谈话计划,交派驻综合组汇总上报领导。谈话结束后要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区纪委案管室,同时完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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