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镜鉴网 | 大丰区:“一车两书”为办理实名举报提质增效
大丰区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实名举报,针对范围内的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办理、举报助查、专项评估、服务承诺等系列举措,有力地降低了重复信访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2018年共受理实名举报类信访举报193件,按期办结率100%,实现了辖区范围内越级零上访目标。
推出举报助查“特快车”。畅通“金丰廉韵”微信公众号、涉农扶贫监督牌、12388平台、“绿色邮政”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进行奖励;对实名举报件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反馈,原则上1个月内结案;实行举报助查,调查前按照规范、适度、保密的原则,动员举报人协助调查,提出调查意见,签订配合调查承诺书;调查中根据需要邀请其协助调查取证、补充检举内容;调查后及时反馈,对查无实据的与举报人形成共识,实施备案。
开启专项评估“问答书”。要求承办人开展实名举报信访调查专项评估“二十问”,受理“五问”围绕信任是否建立、方案是否周密等进行自问自答,以确保举报人的知情权;调查“十问”围绕措施是否穷尽、问题是否查清、办理是否高效等进行自问自答,确保举报人的参与权;反馈“五问”围绕诉求是否实现、反馈是否满意等进行自问自答,必要时形成信访风险管控措施,及时落实相关方责任。
施行联络服务“承诺书”。要求承办人在信访件受理后3天内向举报人发放告知书,表达“两感谢”、作出“两承诺”:感谢举报人对纪检监察组织的信任,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承诺与举报人同向发力、互动调查,并与举报人签订《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调查时承办人与举报人保持日常联络,听取其调查意见建议,反馈后随时联系,根据需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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