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镜鉴网 | 大丰区:深化嵌入式监督,让“大棚房”无处遁形
近年来,大丰区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该区纪委监委紧扣职责定位,部门联动督促排查,动真碰硬监督整改,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提供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要求,区纪委党风室负责同志常态列席区政府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传达整治要求、听取工作汇报、了解推进情况、督促责任落实,对全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嵌入式”监督。督促全体成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钉钉子精神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出台《大丰区“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职责分工》,树立“一盘棋”理念,细化各责任单位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对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任务,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协调、督导、检查机制;发现疑点、难点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协调职能部门落实对策措施;督促各镇(区、街道)充分发挥一线战斗堡垒作用,确保责任再扛牢。同时,建立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法务政策组,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答复,为全区“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监督。对全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聚焦2014年以来的385个设施农业备案项目,逐一对照核实、现场勘查,对前期政策口径把握不准、界定不清楚、分类错误的,重新核查、重新甄别,并准确归类,切实杜绝避重就轻、将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轻微化等情况。将“大棚房”整治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相结合,抽调国土、农业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紧盯“大棚房”整治领域中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应付整改等突出问题,确保排查清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聚焦整改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以《“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任务书》形式将整改任务逐一落实到各镇(区、街道),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大棚房”问题线索移送和统一管理机制,对“大棚房”相关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并及时挂牌督办,对排查清理不全面、不彻底,整治整改工作不力的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登记各类农业设施7.97万个,面积11.02万亩,共发现违法违规项目10个,占地面积36.29亩,其中8个已整改到位,其余2个正在办理土地转征用手续,最迟3月底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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