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镜鉴网 | 大丰区:监督审核“三到位” 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实效
近年来,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问题线索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中的“龙头”和基础作用,着力做到“三个到位”,强化处置监督审核,确保处置精准高效,推动“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一是处置过程督查指导到位。坚持问题线索定期梳理分析,案管室对已交办问题线索实行“一周一提醒、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通报”,及时掌握处置进展情况,防范线索跑冒滴漏问题。实施重点问题线索跟踪督查,对涉农扶贫及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实行问题线索查否审核制度,全程跟踪了解,实时督促办理。加强问题线索处置业务指导,对疑难复杂线索,通过案件会商、办案协作组、区镇联动、线索回流分办等方式,整合力量、集中突破,同时严格把握处置标准,防止审理阶段“回炉”调查现象。严格问题线索限期办结,承办室(单位)须 3日内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初核工作一般1月内结束,党政纪立案3月内移送审理,超期必须书面说明情况,对久核不立、进度滞后、工作拖拉的,严肃问责追责。
二是了结立案严格审核到位。规范问题线索了结程序,对承办部门(单位)经初核后非立线索由案管室、审理室予以逐案审核。拟以“第一种形态”方式了结的问题线索,主要对能否了结提出意见;拟立案的问题线索,主要对立案依据是否充分、违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材料是否完整、调查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对线索核查不深入、疑点问题不清晰、处置程序欠规范的,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承办部门(单位),要求限期补查补正;对发现责任追究不到位的,要求继续拓展问题线索价值,通过“顺藤摸瓜”进行延伸调查,深入挖掘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最大化发挥线索处置价值。全年共审核非立线索273条,纠正处置程序问题47起,经补查后推动立案31件。
三是超期案件靶向清理到位。严守线索立案后审查调查不超过3个月期间红线,对立案后长期不移送审理的,进行定点靶向清理。每月对超期未结案件进行拉网式梳理,对未按期结案也未履行延长报批手续的,根据案件实情予以督办、通报、约谈。开展超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对立案超1年仍未结案的超长期案件,采取定承办人、定清理方案、定清理措施、定清理计划、定清理时限、定包案领导的“六定”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落实,要求限期办结,切实打通线索查办流程最后一公里。去年共清理超期未结案件74件,平均移送审理周期48.2天,案件审结率达81.1%。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