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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镜鉴 | 大丰区纪委监委派驻一组:“五定”工作法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张利、耿树生 时间:2019-07-19 16:48:14 点击: 【字体:

今年以来,大丰区纪委监委派驻一组以全区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强化年”活动为契机,在各被监督单位明确一名政治素质好、党性修养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主体责任联络员,通过大力推行主体责任联络员“五定”工作法,推动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一是定期组织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微信工作群交流等方式,定期组织主体责任联络员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党内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推动主体责任联络员增强自身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主体责任联络员学习培训6次,微信推送业务培训资料20余期,解答主体责任联络员工作中的疑难问题50余个。

二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2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组织各主体责任联络员互相交流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动态,查找存在问题。派驻组针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点评提示,并部署下一阶段具体工作,促进各单位之间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三是定期参与监督检查。督促主体责任联络员定期对本单位“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作风建设情况、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及“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由派驻组牵头组织的各项明查暗访活动。今年以来,主体责任联络员共组织本单位自查18次,并参与派驻组统一组织的监督检查3次。

四是定期进行廉情走访。督促各主体责任联络员定期走访本单位的政风行风监督员,搜集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派驻组和所在单位反馈。今年以来,各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联络员共走访政风行风监督员9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0余条。

五是定期开展工作述职。每半年及年底组织各主体责任联络员对半年及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查找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提高工作水平。(张利、耿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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