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本地动态>特别报道>详细内容

盐城镜鉴丨大丰区草庙镇“五不准”优化机关作风

作者:金玫 李宏俊 时间:2019-08-06 10:25:41 点击: 【字体:

近日,凡是到大丰区草庙镇政府机关办事的群众都会看到,所有办公室的墙上都多了一块标牌。上面印着,草庙镇机关作风“五不准”规定:不准慵懒散漫不作为,不准浪费集体财物,不准搞团团伙伙,不准在服务对象报支费用搞吃拿卡要,不准贪污受贿。

    草庙镇认真学习贯彻市区两级关于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要求,立足本镇实际,全力推进机关作风整治,在抓学习、找差距、排问题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做到问题整改不彻底绝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深刻绝不放过,重点问题处理不到位绝不放过。并对所有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机关作风“五不准”规定,制作成专门标示牌张贴到每一个办公室的墙壁上,便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时时对照,主动警醒,同时也方便基层前来办事的群众经常性对照监督,促进机关作风全面优化。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