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及举报方式公布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在纠“四风”、树新风,倡导良好新风尚方面走前列、作表率,现将《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内容及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
1、严禁有与“两个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论、行为。
2、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搞特权、谋私利。
3、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纪检监察公务的活动。
4、严禁非因工作需要谈论、透露纪检监察工作秘密和可能影响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的内部信息。
5、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营利性陪侍场所消费。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15-83823690
电子信箱:jsdfjwgb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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