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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通报19家单位170名科级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来源: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时间:2020-08-20 11:42:47 点击: 【字体:

日前,区纪委成立19个专项督查组对4个镇、15个区直单位170名科级干部今年1-6月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书面通报。

通报指出,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重视落实主体责任,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对重点工作能专题部署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能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但也发现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不到位、打折扣,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从综合指标均值统计情况看,列前三名的依次为:民政局、检察院、法院,列后三名的依次为:行政审批局、文旅局、人社局。

通报点明,少数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制订不及时,部分责任清单存在“模板化”、“格式化”现象。被检查单位履责指标完成情况不平衡,个别科级干部重点指标“零履责”。少数科级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存在“应付交差”心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亟需增强。有的班子成员将开展的业务工作混同于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存在未能将监督贯穿履职全过程,甚至出现日常监督“挂空档”情况。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摆上重要位置,坚决抓深、抓实、抓细。认真落实《大丰区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履责暂行办法》,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继续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真正学懂弄通悟透做实,坚决强化责任担当,扛起分内责任担子。要注重日常监管,推动常态履责,将履责记实情况作为管党治党、推动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督促班子成员主动履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责,对班子成员的履责记实情况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确保记实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走形式、打折扣的,要专题进行约谈提醒,必要时要责成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要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红脸出汗、动真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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