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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民生领域“四小四弱”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2-07-19 16:42:48 点击: 【字体: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自即日起,集中受理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民生领域四小四弱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小工程类

农村基础设施(路、桥、涵、闸、泵、站等)、村庄环境整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改厕改水、老旧小区改造、土地复垦、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工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的:

1.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投标、围标串标工程老板违规承揽镇村工程的;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滥用职权,违规为工程项目承(发)包、项目资金拨付、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便利,收受礼品礼金(土特产)或贿赂的;

3.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贪污、截留、挪用工程(项目)资金的;

4.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小资金类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秸秆还田作业费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贴(补助)等惠农惠民资金发放中有以下问题的:

1.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私存群众社保卡(一折通)的;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侵占挪用补贴(补助)资金的;

3.补贴(补助)资金发放中审核把关不严的;

4.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

(三)小负担类

1.强制或变相强制缴纳农业保险费用的;

2.巧立保证金”“押金等名目,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的;

3.向群众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水利工程水费、农业保险费、社保医保等费用后,不开具正规发票(收据)、公款私存的;

4.存在其他增加群众负担的。

(四)小岗位类

1.保洁员、清运员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符合低收入农户条件的;

2.镇村干部虚报公益性岗位人数,吃空饷的;

3.村组干部安排杂工过程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

4.镇村干部违规私存公益性岗位(杂工)群众社保卡(一折通)的;

5.公益性岗位领域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老、少、病、残”等群体补助类

低保五保、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大病救助等救助补贴(补助)以及尊老金、计划生育补助金、教育助学金、优抚补贴(补助)等资金发放中有以下问题的:

1.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私存群众社保卡(一折通)的;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截留、侵占挪用补贴(补助)资金的;

3.补贴(补助)资金发放中审核把关不严的;

4.补贴(补助)资金提标后长期补发不到位的;

5.应保障群体未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工作失职的;

6.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受理时间

1.受理问题线索发生时间:主要受理20191月以来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重要问题线索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2.集中受理问题线索期限:集中受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2831日。集中受理时间截止后,相关问题线索可继续向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

三、受理方式

1.来信举报: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24100

2.来访举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信访接待中心(全民健身中心西侧)。

3.来电举报:0515-83818580

反腐倡廉,人人有责;伸张正义,你我携手!欢迎广大群众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被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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