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民生领域“四小四弱”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自即日起,集中受理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民生领域“四小四弱”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小工程类
农村基础设施(路、桥、涵、闸、泵、站等)、村庄环境整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改厕改水、老旧小区改造、土地复垦、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工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的:
1.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投标、围标串标,工程老板违规承揽镇村工程的;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滥用职权,违规为工程项目承(发)包、项目资金拨付、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便利,收受礼品礼金(土特产)或贿赂的;
3.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贪污、截留、挪用工程(项目)资金的;
4.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小资金类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秸秆还田作业费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贴(补助)等惠农惠民资金发放中有以下问题的:
1.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私存群众社保卡(“一折通”)的;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侵占挪用补贴(补助)资金的;
3.补贴(补助)资金发放中审核把关不严的;
4.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
(三)小负担类
1.强制或变相强制缴纳农业保险费用的;
2.巧立“保证金”“押金”等名目,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的;
3.向群众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水利工程水费、农业保险费、社保医保等费用后,不开具正规发票(收据)、公款私存的;
4.存在其他增加群众负担的。
(四)小岗位类
1.保洁员、清运员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符合低收入农户条件的;
2.镇村干部虚报公益性岗位人数,“吃空饷”的;
3.村组干部安排杂工过程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
4.镇村干部违规私存公益性岗位(杂工)群众社保卡(“一折通”)的;
5.公益性岗位领域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老、少、病、残”等群体补助类
低保五保、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大病救助等救助补贴(补助)以及尊老金、计划生育补助金、教育助学金、优抚补贴(补助)等资金发放中有以下问题的:
1.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私存群众社保卡(“一折通”)的;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截留、侵占挪用补贴(补助)资金的;
3.补贴(补助)资金发放中审核把关不严的;
4.补贴(补助)资金提标后长期补发不到位的;
5.应保障群体未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工作失职的;
6.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受理时间
1.受理问题线索发生时间:主要受理2019年1月以来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重要问题线索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2.集中受理问题线索期限:集中受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2年8月31日。集中受理时间截止后,相关问题线索可继续向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
三、受理方式
1.来信举报: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24100。
2.来访举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信访接待中心(全民健身中心西侧)。
3.来电举报:0515-83818580。
“反腐倡廉,人人有责;伸张正义,你我携手!”欢迎广大群众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被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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