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江苏丨盐城市大丰区:持执纪之笔,绘振兴之景
“之前因为不了解政策,生怕低保被取消,动了点小心思……农房改造让我的晚年生活幸福感满满。”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的赵大爷激动地握着镇纪委工作人员的手。
据了解,2020年9月,赵大爷与其身有残疾的妻子响应政府农房改善号召,拆除自家房屋入住友谊新型农村社区,该社区是大丰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一镇十村”示范集中点之一。去年12月,民政局对困难群体进行入户走访,赵大爷担心自己的低保被取消,遂和老伴迁入自己已去世多年父亲的危房中居住。镇纪委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上门向二人解释相关政策,打消其顾虑,经沟通,赵大爷已拆除其父亲的危房,回到友谊新型农村社区居住,安享晚年生活。
今年以来,针对巡察、监督检查发现的农房改善补偿不到位、资金兑付不及时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把监督推动解决农房改善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通过实地调研、约谈提醒、追责问责等方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村镇工程项目是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也是村级小微权力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领域。区纪委监委将村镇工程纳入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联合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交通局等职能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紧盯重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采取走访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开展精准监督,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涉乡村振兴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专门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同时对办结线索开展“回头看”,抽查复核已办结案件,凡存在办理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等问题的,一律重新办理或提级办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高标准农田、惠农惠民补贴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坚决纠治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惩治潜藏在民生领域的‘蝇贪’、‘蚁腐’,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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