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纪委镜鉴信息网:大丰区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一交办、三促进” 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为进一步督促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和“哨兵”作用,大丰区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日常监督,在驻在单位实行“一交办、三促进”制度,推荐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交办工作促落实。 不折不扣学习贯彻《盐城市大丰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盐城市大丰区纪委派驻机构履责工作全程记实办法(试行)》精神,按照履责内容、履责方式、履责程序、履责要求,制定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交办单,细化量化重点任务和重点要求,督促提醒驻在部门按时高质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交办问题促整改。 对照日常执纪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等驻在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交办单,明确责任,严控时限,对工作拖沓、敷衍、开展不力的驻在部门不定期下发问题告知单,列明存在问题,动真碰硬整改问题、解决问题。
交办责任促提效。 “一交办、三促进”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紧盯问题整改,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工作交办单”,涉及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分工、重大事项决策、信访核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等方面。截至目前,共下发各类工作交办单8份,转入立案调查程序1件,督促处置完毕信访件2件,交办查纠违反工作纪律等作风问题3个,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显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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