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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三个坚决”推进党务公开,保障权力阳光运行

作者:陈干荣 唐武 时间:2018-01-14 11:45:12 点击: 【字体:

大丰区纪委派驻机构统一入驻以来,第八派驻纪检组认真落实“两个全覆盖”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严格履责、主动监督,督促驻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做到“三个坚决”,力促党务公开,确保驻在单位党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一、学习贯彻坚决。    

抓实学习培训,内化条例要求。 督促驻在单位党委(组)按照中央要求抓紧制定学习《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专题学习培训,把《条例》学习融入到十九大学习教育中、纳入党组织学习、星期六党课和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专题学习教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确保参与对象 “两个全覆盖”,即全面覆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领导岗位和非领导岗位公职人员,使广大党员干部将《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内化于心。    

二、落实公开坚决。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条例落实。 督促驻在单位党委(组)根据《条例》精神,建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机构、确定人员、落实责任,在把握党务公开自身特点和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好《条例》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审批把关,着力解决“公开什么”、“向谁公开”、“怎么公开”等问题,规范“提出-审核-审批-实施”程序,增强党务公开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防止“一刀切”。    

三、监督检查坚决。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查考核。 要求驻在单位党委(组)增强“四个意识”,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与专项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汇总工作机制,针对日常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纪检组。纪检组将不定期督查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程序不够规范、保密不够严格”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组织和个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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