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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三个更加”推动抓节日“四风”成为习惯和风气

作者:朱闽 时间:2018-04-28 15:33:10 点击: 【字体:

“五一”、端午将至,大丰区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以 “三个更加”为发力点,通过节前教育提醒、明确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等方式,保持严查“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传递动真格、不松劲的信号,确保严抓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成为习惯和风气。

学习更加及时,做好节前教育。第一时间“督促”。要求派驻单位学习中纪委在“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最新精神和上级纪委下发的相关文件,对“两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第一时间“核查”。同步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随机访谈等形式检查派驻单位党组织有没有真正把落实“两节”期间纪律要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没有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有没有能够层层传导压力,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第一时间“悟透”。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组织监督单位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市关于纪律要求的系列强化规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和身边的事例,进行深度剖析,明确纪律红线,筑牢思想防线。

要求更加细化,明确 “十个严禁”。充分研判“五一”、端午两节特点和作风建设的风险点,通过区纪委监委网站、派驻单位局域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廉政短信、单位公示栏等载体,以形式多样的方式,明确 “十个严禁”要求,即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执纪更加严格,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为畅通监督渠道,派驻组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并设立网络监督举报专区,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两节”期间,派驻组不仅建立值班、报告和应急制度,而且成立督察组、组织小分队,联合区纪委、借力大数据,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建立清单,逐一提出处理意见建议,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问责追究“撒手锏”的作用,对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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