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供销合作总社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11月15日下午,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毛建东,副组长刘海丰、陈敏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区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相关民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
毛建东指出,市县党委巡察是中央作出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尖兵”和“利剑”。区供销合作总社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和巡察组全体成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本轮巡察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毛建东强调,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是区供销合作总社和区委第三巡察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积极整改,要始终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做到守土尽责。巡察组要严格遵循党章、中央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依规依纪、客观公正地履行巡察工作职责,主动接受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员干部群众的全方位监督。
毛建东要求,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要紧紧抓住区委巡察的有利时机,全面发动、上下联动,排查线索、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更要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坚决打通党内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徐金宏同志表示,本轮巡察是对区供销合作总社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区供销合作总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将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审视过去,正视问题,重视提高,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正确对待、立知立改、完善机制,推进“奋发有为、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供销社建设。
根据安排,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区供销合作总社的工作时间从2018年11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3951483550;电子邮箱:dfxcz3@163.com。巡察组还在区供销合作总社办公楼梯口、一楼电梯口、巡察组集中办公地设置巡察组专用意见箱3个。
根据有关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领导干部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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