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三巡”工作协助驻在单位做“体检”
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开展“巡绩”“巡效”“巡廉”工作,切实发挥“常驻不走的巡察组”探头作用,维护驻在单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狙击镜”式推进检查。对不同的检查内容,精确列出检查重点,明确具体检查人员,确保有的放矢;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精准定位谈话对象情况,通过单独谈、点题谈、重点谈、反复谈,消除思想顾虑,引导其讲真话、道实情;对不同的被检查单位,精心研究拟定符合其现状的测评表,认真分析每个人、每一项测评结果,有重点有目标的开展“三巡”,精确狙击各单位存在问题。
“显微镜”式细化考核。按照驻在单位区国土局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办法中所列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重点细化巡察保护资源、规划执行、复垦项目新增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保障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四全”服务平台上应用、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10个方面的32项具体内容。与区国土局共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履职纪实手册,通过清单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党员干部的权力和义务,细化考核项目和考核要求。
“放大镜”式促进整改。通过“三巡”工作共发现存在的171个问题,第一时间要求相关单位有针对性、有过程性进行整改,及时反馈每一则问题的整改进度。同时,对发现的涉及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1人进行提醒谈话,在谈话过后,多次向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了解,定期与谈话对象电话沟通,确保问题真正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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