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0日至9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安监局党组抓整改落实的情况
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抬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迅速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和整改。截至目前,巡察组交办的3个方面8大类33项问题,已整改完毕,19项落实了长期坚持制度,确保不回潮不反弹。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履行整改落实领导责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整改落实负总责;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对分管条线整改落实负全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3个方面8大类33项问题,逐一研究梳理,细化为33项具体问题,逐项逐条进行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了《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安监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总负责人、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3、聚焦重点,稳步推进。针对党的领导方面、党的建设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管理,对巡察反馈意见逐个问号把脉,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形成闭环。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严格对照存在问题,逐条逐项深入研究,加快推进步伐。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情况通报、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会办会,了解整改进度,明确整改要求,局班子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问题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建章立制,巩固成效。不满足于现有问题的整改,注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既立足当下、聚焦问题,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实行重点重抓,确保立竿见影;又着眼长远、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正本清源,制定和完善了13个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把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贯穿全程,全面、深入、系统地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力求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上,政治站位还不高,安全培训、监管服务和责任落实还没有做到全覆盖,安全防范举措尚有不到位的地方,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仍然存在麻痹思想,事故隐患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组织机关全体同志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习,融会贯通、深刻理解、把握实质、领会要义。并且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好安全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机关全体同志事业心责任感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焕然一新。
二是强化监管监察。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冶金煤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电氧焊工违规作业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深化。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会战行动,依法治安氛围更加浓烈。重视安全培训,“三项岗位”人员达到应培尽培、培而有效的要求,企业全员培训得到加强,多元化培训格局加快形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2018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没有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推动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硬化管理措施,加强履职评估,强化诚信建设,选树先进典型,“一必须五到位”得到有效落实。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2)关于“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尚有不足,监管服务、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有待加强,2017年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工作中存在执法不严谨、事故上报不及时、文书制作不规范、主体表述不一致、执法中个别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等现象,影响安监执法形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委托中国矿大(徐州)举办安监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局机关和基层安监机构近160名同志接受系统培训。以组织参加盐城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演练竞赛为契机,加强岗位练兵和能力锻炼,在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严格执行机关学法制度,提高依法监管水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完善《大丰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标志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执法方式适当,措施适当,行为适当,继续保持行政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的纪录。
三是严格自由裁量。建立安全执法问责机制,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情形和程序等,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对在安全执法工作出现差错过错的,实施责任追究。加大行政处罚款项追缴力度,确保处罚款项在规定的时限内足额到位。江苏鑫易达螺旋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缓缴的处罚款已缴纳。
四是强化信息报告。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引导舆情。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王兴珍,杨素文。
(3)关于“安全生产协会作用发挥不大,虽然建立安全生产协会组织,但活动未开展,职能未履行,目前理事长、秘书长分别由单位聘用的2名驾驶员担任”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已向区民政部门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的注销材料,等审核同意后注销。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张红。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还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近三年的党组会议记录中,业务工作研究得较多,没有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组会议也以传达上级各项会议精神为主,对如何做好党建工作、提高党建工作质效的研究基本没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把党建工作作为十分重要的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失职、不抓党建工作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强化主业主责,切实承担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规范。按照党内法规和制度要求,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党组研究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并且做到专门议题、专门会议、专门记录,不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
三是开拓创新。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以及安监部门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党建工作的思路举措,形成亮点特色,确保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得到细化安排和有效落实,增强党建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汤洪源。
(2)关于“班子成员党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中心组、党组会、班子会等研究事项区分不清,出现同一事项在三本会议记录分别记录一遍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大丰区安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党组会和班子会组织召开上,从内容安排、对象确定、议程设立、记录存档等方面,严肃对待,规范进行。
二是加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外出培训等途径,提升班子成员党建业务水平。厘清党组理论中心组、党组会、局务会研究事项的内容,完善党建工作议事规则,突出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政治责任。
三是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同一事项记在不同会议记录、先开会后补会议记录等现象的出现。
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汤洪源。
(3)关于“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缺乏系统性、计划性的安排,大都依赖上级部署,在形式和内容上缺少行业特色,党性教育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科学安排。广泛征求党员对党建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丰富学教形式及内容,增强党性教育活动的计划性,统筹安排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时间打足、内容全面、井然有序。
二是深化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区革命烈士纪念馆和狮子口村党性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文化传承教育。局主要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主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三是务求实效。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提升机关党员活动室,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干部进园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帮扶对象家庭,协调解决问题,帮助纾解困难。
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汤洪源。
(4)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深不实,在一些规定动作上打折扣,问题排查和整改浮于表面,形式大于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制定详细的学习教育方案,突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采用多种形式,深化学习实效,让每个党员都能在学习教育中提高素质、提升水平。党组书记每年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完善学习制度。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大丰区安监局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研讨和体会交流相结合,深入学习与深刻思考相结合,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三是深入基层调研。结合“大走访大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结对帮扶等工作要求,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需求,提升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成效。
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汤洪源。
(5)关于“在当前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安监系统普遍存在工作动力不足、激情不够现象,从班子成员到基层工作人员,思想顾虑较多,担当精神有所退化,一定程度影响全区安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振精神状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作为根本遵循,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党员干部想干事干成事的责任意识,践行“我负责、我来办、马上办”的工作作风,做表率,勇担当,敢负责,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永远做党和人民安全的忠诚卫士。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党员干部和安监人员,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大力倡导严、细、实、快的作风,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落后找理由,不把困难当借口,不因矛盾不作为,营造团结奋进、争先创优的良好干事氛围。
三是实行容错纠错。制定《大丰区安监局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着眼于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引导安监干部消除思想顾虑,以敢于担当、开拓进取的行动自觉,争做新时代安监干部。
四是发挥表率作用。各分管条线的同志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锤炼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带头做好各项工作。
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6)关于“少数党组成员个人事项填报还存在少报、漏报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握要求。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不折不扣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事项。
二是加强核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细致核查科级干部申报的个人事项,严格把关,确保不假不错不漏。
三是强化自律。加强局党组成员自律建设,切实履行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的政治责任,并对自己的申报结果负责。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汤洪源。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抓得还不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未能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在加强党组织建设方面投入精力不多,党组织工作力量薄弱,机关党务干部配备不足,兼职党务干部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对党建业务研究不深不细不精,影响工作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主动将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融入到安全监管业务工作中,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人充分履行分管责任,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条线的党建工作全面负责。
二是加强力量。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建活动情况开展专题检查,所有活动均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图片。
三是统筹落实。统筹好党建与业务的关系,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交纳党费列入年终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1月25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2)关于“‘三会一课’开展打折扣,记录不规范,且未按规定记录在区委组织部统一配发的‘三簿一册’专用本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三会一课”,确保不打折扣,不变通变形。
二是认真组织。坚持把政治性原则性放在首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并做到有详细的计划、有丰富的内容、有深刻的交流。党组成员不但主动参与“三会一课”的组织,并且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为党员同志放好样子作好表率。
三是规范记录。党员干部配发专门学习笔记,认真完整做好个人学习笔记,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相关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及时如实填写在“三簿一册”专用本上。
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汤洪源。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不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质量有待提高,没能围绕每次会议的主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材料‘换汤不换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制定《大丰区安监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的实施方案》,增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查细照“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二是认真准备。召开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前,认真做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撰写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找准抓住突出问题。
三是保证质量。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留情面,开足火力。同时,切实做好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
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4)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批评大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自我批评表象问题多于党性剖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成员之间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紧扣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解剖自己、帮助别人。
二是率先垂范。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党组书记作表率,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抓好落实整改,同时抓好班子成员落实整改;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统一思想、增强党性和凝聚力的效果。
三是主动剖析。局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中,主动对自己“开炮”,勇于向他人“开炮”,诚恳接受别人“开炮”,杜绝客套话开头、奉承话居中、希望话结尾。通过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真正触及思想灵魂,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抓得还不紧”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部分程序不规范,个别人员《入党志愿书》中接收预备党员时间与‘三簿一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间不一致,有的预备党员到期后转正不及时,党员发展工作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按照规定流程,严肃严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形成良好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预备党员到期后转正不及时等问题,组织回头看,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上述问题已整改。责任领导汤洪源,责任人陈白。
(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一段时间党费实行一年一交”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章党规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对主动缴纳党费意识不强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二是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健全并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公示制度,接受党员监督,将每月20日定为党费收缴日,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党费缴存机关工委帐户。
三是使用好《党员活动证》。及时记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党日活动、积分考核等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对支部考评的重要依据。
上述问题已整改。责任领导汤洪源,责任人陈白。
(3)关于“党员活动形式不丰富,机关党员教育阵地面积偏小,活动中党员‘亮牌’行动未能完全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活动形式。采取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基层群众、过好组织生活、强化党建文化建设等多种形式,通过参观红色文化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打造廉政教育品牌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增强党员活动效果。
二是扩大活动阵地。努力创造条件,建立面积较大、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的党员活动室,壮大党员教育阵地。
三是开展亮牌行动。在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佩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展党员风采”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锤炼坚强党性,积极担当作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汤洪源,责任人陈白。
3、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抓得还不严”问题的整改。
(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存在混编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盐城市大丰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制定方案、民主推荐、廉政鉴定、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职谈话等步骤环节,严格执行全程纪实制度,严格按照选任程序任免干部。
二是合理安排。结合机构改革,对照“三定”方案及编制性质,调整科室人员配置,解决混编混岗现象,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加强培养。规范选人用人机制,明确干部培养目标,加强年轻干部的储备培养。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刘桂先,责任人张红。
(2)关于“内设机构调整不够及时,未能按照新批机构及时进行职责划分和人员配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盐城市大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大编〔2018〕8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监察大队的4个中队进行职责划分和人员配备,出台了《关于调整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内设机构的通知》(大安监〔2018〕127号),明确职责分工,有效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刘桂先,责任人是王兴珍、张红、杨素文。
(3)关于“‘安全坐班专家’聘用条件把握,特别是专家年龄、聘用手续等方面还需进一步从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聘用制度。对《大丰区安监局安全生产专家使用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安全坐班专家”聘用条件,从政治素质、年龄、专业、身体条件等方面严格要求。
二是规范聘用手续。与专家签订《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落实专家的权益、待遇。
三是加强考核评估。12月份,由局分管负责人牵头,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组成安全生产专家履职评估组,通过座谈会、测评和走访等方式,对聘用专家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开展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组作出的结论和建议,局党组专门听取报告、讨论研究,对安全生产专家的续任与否作出决定。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刘桂先,责任人是王兴珍。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形式轻实效,在传达各级纪委全会精神、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搭便车’的现象较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二是充分履行责任。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是从严监督执纪。局党组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加强分析研判、过程防控、问题通报,推动问题整改、防患于未然,重要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未能结合工作实际处理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之间关系,没能很好承担起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确保责任明确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并要求对履职情况如实记录,定期督促检查,适时开展总结评估,压实班子成员对分管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二是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召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报告会,常态开展履职情况检查督查,推动“一岗双责”落地生根。定期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教育和廉情分析会,坚持以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
三是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建立廉政风险点常态化排查机制,健全股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立足于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处,严格问责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3)关于“在日常监督中缺乏刚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多,部分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开展谈话较少,开展例行廉政谈话也是形式大于内容,实施提醒、约谈没有坚持问题导向,随意性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制定了《大丰区安监局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廉政谈话、提醒约谈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明确要求,杜绝随意性,增强实效性。
二是丰富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围绕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科室(大队)负责人之间、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和科室(大队)同志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三是明确谈心谈话刚性要求。党组书记每年与班子每位成员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与各科室(大队)负责人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年与科室(大队)负责人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各科室(大队)负责人每年与科室(大队)同志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同时,紧扣主题,直面问题,不兜圈子,不绕弯子,保证谈心谈话的质量。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2、关于“‘八项规定’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改进文风会风效果不大,会议、文件数量明显偏多,近年来安监系统印发的各类文件平均每个工作日1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变工作过度留痕的现象。
二是严格实行文件和会议审批制度,用制度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减文件数量和会议规模。加强对文件数量和内容的审核,对没有必要、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坚决不发,对内容可以合并的文件合并印发,对上级来文中没有明确转发要求或者对我区没有针对性的不转发。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实行会议统筹制度,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通过会办、约谈解决问题的事项不再召开会议。
三是局领导班子从会议、文件中解脱出来,深入监管一线,挂钩服务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扎实推进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2)关于“少数干部对自身廉洁自律要求不高、约束不严,有的退休干部或协理员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有的公职人员将职称职业证书挂靠企业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纪党规,养成纪律自觉。
二是开展督查检查。对在企业兼职取酬、职称执业证书挂靠企业情况进行清理和“回头看”,督促机关全体人员开展自查,分管条线领导开展督查,局党组进行抽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严肃问责追究。对退休同志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的情况,局党组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把职称执业证书挂靠企业取酬的同志进行了约谈,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汤洪源。
(3)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贯彻上级规定,完善《大丰区安监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审核人员责任,层层设防,道道把关,确保财务管理规范。
三是适时公开。对有关财务账目适时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张红。
(4)关于“购买的办公用品记账不规范、明细不全面”问题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了《大丰区安监局办公用品采购使用制度》,做到办公用品购买审批程序严谨、记账规范、明细全面。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素质,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内部监督,坚决杜绝审核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的发生。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张红。
(5)关于“在安全生产协会列支部分局机关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停止在安全生产协会列支部分局机关费用。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安全生产协会财务进行了专门审计。已申请注销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张红。
(6)关于“个别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个别固定资产进行入账管理。同时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大丰区安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冯天明、张红,责任人是朱云秋。
(7)关于“费用报支审核把关不严,机关个别人员重复报支出差补助,存在一天补助两次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大丰区安监局车辆管理制度》,坚决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二是批评教育。对重复报支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查找根源,堵塞漏洞。
三是落实责任。加强财务管理,严格经费支出项目检查,严格报销手续的审核把关,严格审核报销单据,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冯天明,责任人是陈白。
(8)未按《会计法》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往来账款,有的以备用金形式挂账长达7、8年。
按照《会计法》相关要求,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以备用金形式挂账问题也已纠正。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是冯天明、张红,责任人是朱云秋。
2、关于“服务外包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购买服务项目执行规定不严格、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应招未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制度。严格执行购买服务相关规定要求,修订完善了《大丰区安监局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服务外包管理,细化规定了服务外包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二是规范开展。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招投标,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对达不到招投标金额要求的,认真过细组织询价,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三是严格管理。加强对服务外包的跟踪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益,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外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决防范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2)关于“部分项目结算不规范,结束后缺少实质性验收即完成付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服务外包监督管理,认真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建立服务外包管理台帐,详细记录服务外包开展情况。每次服务外包工作结束后,都及时组织评估验收,根据评估验收结果和合同约定,结付相关费用。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3)关于“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安全检查服务外包工作中,安全检测和评价等业务相对集中在几个中介公司,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招标行为。坚持中介服务社会化、公开化、透明化,扩大中介服务机构选择面,健全并严格执行中介服务招投标制度,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购买服务行为。
二是强化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对中介服务工作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提醒、早纠正。
三是加强风险管控。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反腐败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齐头并进,加强监管,认真排查、严密防范廉政风险。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是刘桂先,责任人是冯天明、王兴珍、汤洪源、张红、杨素文。
三、巩固整改成效
经过两个月全面、集中整改,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继续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定不移、持续发力,推进整改向纵深发展。
一是以更高的标准提升整改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松懈抓整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用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是以更严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深入持久地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有始有终、有力有效。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根治存在问题,巩固整改成果,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强对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的自查自纠,通过系统梳理、强化整改,建章立制、严格督查,确保问题不会死灰复燃。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一以贯之抓落实,一着不让保成效。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强化成果运用。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整改成果巩固为契机,自觉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同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力提升监管监察成效,切实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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