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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残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19-01-24 16:53:10 点击: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820日至92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18116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残联党组抓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接受区委巡察的关键环节、当作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组会议两次专题研究、多次重点研究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分析根源,研究方案。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交办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机关党员干部都能以完成重大政治任务的政治自觉认真对待巡察整改。

(二)精心谋划方案。为扎实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党组会议针对反馈意见,逐条分析研究存在根源、突出表现、整改方向、关键措施,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残联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能够举一反三,既做西医的“外科手术”,也做中医的“中药调理”,努力做到已病根除痼疾,未病防患未然,为落实整改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分解落实责任。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不推不诿、对号入座,每一个问题都落实到牵头的党组成员,落实到责任科室(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细化并明确每一个问题整改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排出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并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四)跟踪督查落实各责任科室(单位)根据整改方案及时细化整改措施,措施完善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交主要领导把关。党组多次听取各责任科室(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的汇报,党组书记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层层传导压力,提高整改实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区残联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等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够深刻,责任感、紧迫感不够强烈,担当意识不强,过度依赖地方党委政府扶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18810月份组织区、镇、村三级联动,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逐户登门调查,形成《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调查分析与对策建议》,于118日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汇报,并提出建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阅批。二是2019年工作计划中明确“聚焦脱贫攻坚”,建立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细化脱贫攻坚具体措施,持续抓好残疾人脱贫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专题汇报。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落实。责任领导:丁扬。

2)关于“对上级部门扶持政策把握不到位,执行不彻底。部分残疾人教育、就业、事业发展等补助资金未制定具体的使用标准和管理办法,残疾人补助资金未能应用尽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残疾人各项业务工作,及时兑现落实经费。二是从2017年起已优先使用上级补助资金,2018年省以上补助资金没有结余沉淀。三是建章立制,制定《扶贫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辅具适配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3关于‘项目为王’理念不牢。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会党组成员带头招商的‘头雁’效应发挥不好,干部职工人人参与招商的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招商引资作为份内之责,紧抓在手。二是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推进落实。

上述问题已经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抓落实。责任领导:丁扬。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关于“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建,党建搭便车现象比较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会议专题排查全面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的具体表现,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二是建立《党建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并规范相关活动记载。三是建立《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党建工作考核制度》,推建管党治党制度化。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抓落实。责任领导:丁扬。

2)关于“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严。党组会议没有专门记录,长期以理事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党组议事规则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20173月起,党组会议、理事长办公会已基本厘清界限,并分开进行记录。二是制定出台了《党组议事规则》、《理事会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问题决策等重要事项都及时填写“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报派驻纪检组审批,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评残等重点工作都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自觉接受纪检监督,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上述问题已完成问题整改,需要长期坚持。责任领导:丁扬。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组决策执行力弱化,会前对研究事项调研不充分,决策后落实出现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组集体领导,严格集体决策机制,已于2017年起执行重大事项科室(单位)书面提出,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党组书记、理事长审核确定讨论决定事项,会办前向党组成员通报议题,会办时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策,并规范会议记录。决策形成后,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抓好任务交办、难点协调、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到位。二是终止未经招标的康复服务外包合同,经批准,对区残联托养和康复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从2019年元月起,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从事残疾儿童康复和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定《残疾儿童康复考核办法》《托养服务考核办法》,正常检查指导和考核,确保康复、托养水平稳定并有所提高。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责任领导:丁扬。

   3、关于“服务残疾人意识还不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我区残疾人免费乘座公交车政策未能有效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研究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盐政办发〔201787号)精神,结合大丰实际,对标找差,沟通协调,全面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二是沟通协调交通部门,按照大丰市人民政府《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158)文件规定,落实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

上述问题将于2019220日前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2)关于“评残服务不到位,我区残疾评定每年只集中评定一次,未能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采取更加灵活便利的方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从2018年起,由过去一年一次评残改为一年两次评残,103031日已组织今年第二次评残。二是将每年两次评残制度化,在每年4月份、10月份的第四周进行集中评残。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3)关于“评残效能低下,评残等待时间偏长,对因就业、入学等需要紧急评残的,不能及时办理,造成部分残疾人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护”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公安厅《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2018年第二次评残已将区、镇、村三级分步公示改为村(居)公示,压缩了集中评残与发证的时间差,确保评残之后一月内将残疾人证发放到残疾人手中。二是对补办、迁移残疾人证等事项,明确专人负责,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结。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抓的不牢”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守纪律、讲规矩”等教育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排査问题不深不细,整改落实流于形式,相关台账资料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17年健全《区残联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大残党组[2017]2号)、2018年明确《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及职责》(大残党组[2018]12号)。二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方式等,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守纪律、讲规矩”等教育活动,并结合实际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三是通过组织党员参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党组成员上专题党课、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形式,强化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按照各项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健全台账资料,并分类做好归档工作。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抓落实。责任领导:曹霞。

2)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规范,将中心组学习与支部学习“合二为一”,理论学习较多,讨论交流较少,存在以会议代替学习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区残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区残联党支部学习制度》和《党员活动日制度》,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已制订《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及职责》(大残党组[2018]12号)明确党建工作分工。三是强化党务工作者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通过自学和参加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党务知识,切实增强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本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曹霞。

3)关于“对退休党员缺乏有效管理,未见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区委组织部要求正常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认真记载活动内容。二是建立《退休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对未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退休党员,创新组织活动形式,正在通过微信、送学等方式让更多的退休党员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详细记载退休党员组织生活情况。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抓落实。责任领导:曹霞。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支部党组织活动未正常开展,“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严,台资料不齐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7年健全《区残联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大残党组[2017]2号),推动支部生活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按“三会一课”记载簿的相关要求填写记载活动内容。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抓落实。责任领导:曹霞。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没有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而是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于2017年建立《区残联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大残党组[2017]2号),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要突出,征求意见要广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工作摆进去,联系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联系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查找梳理,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自我批评内容要具体,剖析要透彻,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可操作、好落实。相互批评要处于公心、直截了当,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抓落实,责任领导:丁扬。

3)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干部思想交流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7年已建立《区残联机关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大残党组[2017]2号)。二是正常开展谈心谈话,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党组成员与普通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在专用记录本上详细记载。

已初步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抓落实。责任领导:丁扬。

3、关于“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干部任用存在混编混岗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因残联机关在职在岗公务员除班子成员外仅有1人,暂时无法整改。

逐步规范。责任领导:丁扬。

2)关于“编外用工程序不规范,均为区残联及其下属单位与聘用人员直接签约,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

3)编外用工人数偏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编外用工职业介绍所5人,托养服务中心9人,2017年审计部门对区残联原理事长离任审计时指出该问题后,即着手整改,已于20181114日通过托养服务对外招标,原托养中心临时聘用的9名工作人员全部与残联脱钩,彻底解决编外使用托养服务人员问题。关于职介所5名工作人员,从维护稳定、满足工作需要两个方面考虑,在确保不再新增人员的前提下,提请区政府、区编委将现有人员转为公益性岗位或劳务派遣。

上述问题已部分整改到位,将于2019220日前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三)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式单一,满足于开廉政教育会、上党课、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主体责任未能有效传导至“神经末梢”;党组发现问题的能力较弱,发现了问题也“轻拿轻放”、不敢动真碰硬,甚至不了了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领导责任和党组成员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照单履职,把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三是扎实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党员干部廉政台账更新制度。四是建立《直属单位向党组汇报廉政工作制度》,康复中心、就业所、托养中心每半年汇报一次。五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上廉政党课、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纪录片等活动教育大家自觉遵守各项党纪党规,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侵蚀,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残疾人事业政治生态。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责任领导:丁扬。

  2、关于“工程、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未按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擅自动用履约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二是做好“三重一大”向派驻纪检组报备手续,重大工程、大额资金采购严格执行相关审批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三是组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负责人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四是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台账资料的管理和保存,防止档案资料遗失。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责任领导:刘正和。

3、关于“无偿出借国有资产”问题的整改。

1)关于“区残联未经国资部门批准,将国有资产无偿出借给盈利性民营机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812月底终止康复中心服务外包合同,并顺利组织实施了康复托养服务招标。二是严格执行《大丰区残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大残发[2017]10号),对所有固定资产统一登记造册,并明确专人管理。三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4、关于“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无依据列支相关医疗机构工作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经费不当支出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从2017年起已不再支出免费给药工作经费、精神病防治经费。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大丰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大残发[2017]10号),规范各项专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抓落实。责任领导:刘正和。

 (2)关于“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大丰区残联公务接待制度》(大残发[2017]10号),规范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按照“一票四单”要求,发票、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和账单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不得入账报销。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抓落实。责任领导:刘正和。

3)关于“下拨乡镇专项经费使用缺乏监管,存在专项资金末专款专用、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资金未专项核算等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大丰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大残发[2017]10号),并实行“先审核票据后拨付经费”。二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标准监督核查,规范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5、关于“财务核算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以日用品票据变通列支购酒费用、部分办公用品及日用品支出票据无明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大丰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大丰区残联公务接待制度》(大残发[2017]10号),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支出费用由相关人员承担。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抓落实。责任领导:刘正和。

 (2)关于“部分看望职工报销表无人员姓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大丰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大残发[2017]10号),严格执行报销审批手续。二是根据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明确看望职工的标准,规范支出渠道,完善相关手续。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5年招聘镇级残疾人专委考试中,区残联工作人员参加监考、评委等并发放补助,相关人员已退回补助费用3200元。二是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和《大丰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大残发[2017]10号),加强审核监督,不支出没有政策依据的补助费用。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2)关于“落实公务接待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和《大丰区残联公务接待制度》(大残发[2017]10号),按照“一票四单”落实公务接待,发票、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和账单缺少任何一项都不得入账报销。二是经常组织学习《大丰区残联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3)关于“违规报支油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6月违规报支油费,系因评残期间带医师上门走访,租用平台车辆,未配驾驶员、汽油,仅收取纯车辆租用费。因走访的残疾人家庭比较多,累计路程较远,导致中途加油300元。严格执行《大丰区残联公车管理制度》(大残发[2017]10号),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相关管理。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责任领导:曹霞。

7、关于“存在自定薪酬标准、吃空饷现象”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为个别编外人员制定高于其他人员的薪酬标准,职介所孙建国同志工资高于同单位其他同志”问题的整改情况。

孙建国同志原关系在职介所,岗位是残联驾驶员,区残联理事会于2012113日、2015127日研究其工资标准。20177月,孙建国已从本单位辞职,目前区残联所有编外人员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酬,标准一致。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2)关于“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任理事长离任审计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停缴陈茅各项保险。经思想工作,陈茅已退款2.98万元,并签订了还款承诺书(20191231前还清余款)。将继续敦促陈茅还清余款3万元(总计5.98万元),直至还清。

上述问题将继续整改。责任领导:刘正和。

三、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区残联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盯整改重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大丰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发展理念,坚决把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残联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严格执行整改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按照整改方案,所有整改问题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效果;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整改不到位绝不放手。

(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锻炼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积极支持开展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上来,为新时代新大丰建设迈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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