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沿海开发集团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进行了巡察。12月2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大丰沿海开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沿海集团党委抓整改落实的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凝聚起“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落实整改是首要任务”的共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履责担当,精准发力,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的成效。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2018年12月2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12月30日集团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集团党委班子一致认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集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集团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集团党委全面认领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委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蔡永兴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彭雪芬、韦金元、王宣山、殷鹏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集团纪委书记彭雪芬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集团党委书记蔡永兴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以党委名义正式行文(苏大海委〔2019〕5号)下发至各党支部、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49项整改任务、106条整改措施,并形成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2019年1月19日,集团党委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布置会,对整改方案进行逐项解读,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集团党委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新制定规章制度10项、修订完善规章制度6项,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欠缺,对新发展理念践行不够,在环保督查“退渔还湿”工作中,整改不够坚决彻底。
①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党委2019年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加强对新发展理念学习,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②认真落实“退渔还湿”整改。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养殖区域内的隔圩和养殖设施进行了拆除,共拆除隔圩10条、增氧机6台、泵站2座、料台1座、砖混结构的房屋264.8㎡、活动板房333.4㎡,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落实长效管护机制,该区域后期将不再对外发包,加大巡查力度,巩固整改成果,确保不反弹。
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殷鹏、张明华。
(2)部分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员工借资未按时间节点清退。
①切实提高大局意识,增强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②全面推进员工借资清退工作,对借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统计,编排清退计划,逐步清退员工借资。至2019年2月28日,已清退借资275.5万元。
上述问题将于2019年9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李云。
(3)对部分下属控股公司管控能力不强,高管进人随意。
①出台了《党委议事规则》,加强党的政治和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关键事项管控。强化对子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下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团党委集体研究同意,提升集团党委在组织人事、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把控能力。
②2019年1月28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通报了王权同志基本情况和政审情况,研究同意金色公司录用高管王权事项,2019年2月20日,金色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王权同志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彭雪芬、王宣山。
(4)部分改制单位融合度不高,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①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服务意识,理顺工作程序,在相关财政补贴资金到账后及时拨付给金色公司,金色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②加强沟通交流。将金色公司学习、工会活动等纳入到集团公司范围,利用周六学习、工会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机会,经常性组织交流互动,加强员工间交流和沟通,促进融合。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王宣山。
(5)滩涂监管工作不到位,部分滩涂资源被匡围。
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完善了《沿海滩涂长效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所辖滩涂资源的管控力度。落实滩涂巡查常态化管理,坚决杜绝乱围乱垦等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②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将沿海滩涂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评,作为年末评优依据,因失职导致严重影响的,由监察室严肃问责。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殷鹏、张明华、席国强。
(6)少数党员干部缺乏担当,工作服从性不强。
①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形成工作方案,开展了集中整治“慵懒散慢”活动,着力提升员工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和工作效能。
②加大违纪问责力度,对不服从党委决定和工作作风不实的任何人和事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彭雪芬、席国强。
(7)个别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
①由集团纪委书记彭雪芬约谈当事人,目前该同志已到岗上班。
②进一步定岗定位,加强出勤考勤和工作纪律监管,严格根据考勤情况发放员工工资。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席国强、潘志成。
2、开拓经营发展思路不清晰
(1)以行政思维方法管理企业,创新不足,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①对沿海林场实行“核定收支,独立核算,规范考核”的管理体制。
②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的沟通对接,创新林木栽植与后期管护新模式。对沿海林场现有的区域分组、分区落实职工管护责任,并根据不同季节的生产需要,按照实际工作量详细制定用工计划,保证生产。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殷鹏、祝文斌。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用发挥不强,收益以滩涂租金为主,利润率低,下属企业亏损较多,7家企业5家亏损。
①筑牢主营业务,对管辖的滩涂资源坚持公开发包,不断提升发包收益,并加强征收管理,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国有收益“颗粒归仓”。
②制定2019年工作思路,整合既有优质滩涂资源,编排重点项目,在土地复垦、高效农(渔)业、品牌农业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进一步落实“增收节支”措施,加强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加快“扭亏为盈”。
③至2018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下属7家企业,仅有3家亏损,分别是实业公司、鹿缘公司、沿海林场。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彭雪芬、王宣山、殷鹏。
(3)部分下属公司思想松懈,开拓业务能力不强,对外基本无收益。
①加强核算,规范收支。将对测绘公司承接集团内部的业务予以结算,使测绘公司真正实现独立核算。
②积极对外拓展业务,寻求市场,增加营收。2019年以来测绘公司已对外承接了剑丰公司2018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测量、海北公司2018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区主排水沟清淤断面测量。
③强化考核,将对外营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考核成绩与个人薪酬挂钩,形成倒逼机制。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殷鹏、陈军城。
(4)个别下属公司对实施的项目前期预估不足、技术力量薄弱。
①加强对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的学习,及时调整经营观念,注重技术进步、加快管理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适应新业态提供有力保障。
②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根据发展需要,引进技术人才,注重技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注重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学习新技术、掌握新知识、运用新理念创造机会和平台。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何剑桦。
(5)部分项目管理未按合约履行,存在自愿承担责任现象。
①进一步对前期具体情况进行摸排,与当事人联系了解,理清情况,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②认真学习研究《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按照合同约定办事。
③经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判决书,依法履行。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殷鹏、张明华。
(6)部分滩涂资产长期未交接。
按照区海洋局《关于整合新王竹区域盛月新、马少平使用海域情况的请示》(大海发〔2015〕148号)文件及区领导批示精神,就风电C区6877亩滩涂,我司与海洋局进行了对接,将在海洋局与承包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后,办理交接手续,由我司集中统一管理。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殷鹏、张明华。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
(1)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①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
②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确定党委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部署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党委议事规则、干部选拔任用规程等工作。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彭雪芬、王宣山、殷鹏。
(2)党委会、班子会议具体讨论过程记载不详细,以工作部署代替讨论过程,班子成员意见表达不够充分。
①制订出台《党委议事规则》,规范了党委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党委议事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②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上班子成员发表意见情况。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席国强、潘志成。
(3)党委会记录不规范,党委会与班子会、月度例会、董事会、会办会、部署会等会议记录混合,讨论人事任免的党委会无专门会议记录。
①实行党政议事分开,厘清党委会和班子会会办事项,按照各自议事范围和职责,属于班子会研究的工作事项由班子会讨论决定,属于党委会研究的工作事项由党委会讨论决定,各自使用专门记录本,做到不混合、不替代。
②研究人事问题,党委单独开会,使用专门记录本记录。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席国强、潘志成。
(4)党委发文不够规范,存在空档、跳号现象。
①明确专人负责党委发文,压实工作责任。
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党委发文,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席国强、潘志成。
(5) 部分人员政治学习“入脑入心”不够。
①集团纪委对抄袭学习心得的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举一反三,切实改进学习方法,端正学风,提高学习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席国强、潘志成。
(6)少数支部党费缴纳不及时、不规范。
①深入调查统计了2016年上半年集团班子成员党费缴纳不足和沿海林场党费缴纳不及时的情况,及时补缴了不足部分。
②制订出台《党费收缴规定》,并严格执行,后期及时将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严肃问责,确保每名党员同志都足额、按时缴纳党费。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殷鹏、祝文斌。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正常。
①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相关制度。
②党委领导班子参加机关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牢记普通党员身份、并将在后期积极参与机关支部举行的各种活动,特别是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彭雪芬、王宣山、殷鹏。
(2) 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意见 “辣味”不足。
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2019年2月23日,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召开了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交心谈心、自己查找、组织提出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党委班子和个存在的突出问题,会上党委书记蔡永兴代表党委班子进行了问题剖析,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自我剖析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彭雪芬、王宣山、殷鹏。
(3) 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以征求意见、学习讨论代替批评与自我批评。
①完善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要求集团党委及各党支部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少于2次,并落实督查责任。
②按照《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大组字〔2019〕5号要求,各党支部开展了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坚决纠正以往重视不够、批评不严、敷衍过关的错误思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目的,取得会议实效。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王宣山、殷鹏、祝文斌、张明华。
(4) “三会一课”开展不够正常。部分党员参加统一活动不够主动积极。部分支部“三簿一册”记录要素不全,记录过于简单。
①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把贯彻落实“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三会一课”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在党支部得以真正落实。
②加强督促指导。对基层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三簿一册”记录不全、记录简单的问题,认真整改,对2015-2017年期间的“三簿一册”记录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工作,认真细致记录活动内容,推动基础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
③加强督察考核。党委办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全年党建考核。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王宣山、殷鹏、祝文斌、张明华。
3、人力资源管理不规范
(1)干部选拔流程缺失,人事管理制度中无选拔任用相关流程。
制订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明确干部选拔最低岗位工作年限,确定择优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政审、公示、党委会研究确定等选拔任用基本流程,切实维护干部选拔任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席国强。
(2)集团任命高管未经组织部门审批。
认真贯彻《大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大办发〔2017〕72号)文件精神,规范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正副职,由区委组织部提出调整配备建议方案,报区委研究决定,按规定办理任免手续;下属企业班子正职,由主管部门和公司提出调整配备建议方案,区国资办审核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有关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
(3)人员招录透明度不高,公开招聘人员占比率小。
制订出台了《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制度》,细化人才引进、公开招录、政策性安置、临工聘用等招聘类型及相应的招聘流程,切实做到根据岗位需要制订招录计划,并在报请集团党委研究同意后,进行招录,着力提高进人用人透明度。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潘志成。
(4)考核奖惩机制不完善,队伍稳定性不强,流动率较高。
修订完善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依法依规推行休假制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加班费等员工激励措施,并严格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释放企业活力,促进工作效能提升和增加员工企业归属感。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潘志成。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视不够,会议基本不讨论研究纪检工作。
①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纪检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性,研究确定每年党委会召开不少于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②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全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严格对照责任状,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压力层层不递减,责任落实不走样。
③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当事人“红脸出汗”,对于违规违纪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彭雪芬。
(2)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对集团公司党委班子重新分工,并发文明确,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工作,聚焦主业,专职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执纪问责工作。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彭雪芬。
(3)集团纪委对控股公司监督不到位,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
①修订了金色公司《物资采购制度》,补充完善集团纪委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的监督环节。
②发挥好纪委在物资采购等环节上的监督职能作用,金色公司物资采购须邀请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王宣山。
(4)监督执纪宽松软,纪委成立以来无案件。
进一步开展“三排一降”活动,排查廉政风险点,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权力节点和下属公司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违规的线索和问题,切实做到动真碰硬,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席国强。
(5)开展作风建设存在“走过场”现象。
①端正学习态度,改善学风,切实领会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端正员工学风促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②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仔细查找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真查真改,确保不走过场。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
②对整段复制网上学习材料的责任人,由集团纪委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席国强。
(6)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多发。
①提高认识,持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邀请纪委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讲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教育讲座,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廉政警示文章,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②常态化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③对于本次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充分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咬耳扯袖”,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席国强。
2、“八项规定”执行不严
(1)公务接待不规范,2015-2016年,集团公司公务接待未履行“一票四单”制度,少数招待无明细,部分单位茶叶费用支出较大。
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重申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发票、公务接待审批单、菜单、报销审批单、公函“一票三单一函”手续,对缺少附件的一律不予报支。
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标准和要求,严控“三公”支出,做到列支名目合理、手续齐全,不超标、不违规。
③对前期缺少明细的票据进行补充,完善财务附件。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潘志成。
(2) 车辆维修无明细。
①对前期明细不全的维修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对维修明细进行了补充,完善财务附件及手续。
②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车辆维修管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车辆维修手续,维修前填报维修项目,经批准后送修,计划财务部根据维修清单进行结算,结算时必须附有详细的维修清单和具体金额。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蔡万才、李云。
(3) 个别人员超标准住宿、乘坐交通工具。
①对已超标住宿和乘坐交通工具的,由当事人退回超出部分2205元。
②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人员差旅费用报销,认真做好差旅费报销审核工作,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一律由个人承担。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潘志成、李云。
(4) 有报支个人费用情况。
①由相关责任人退还超标报支的体检费用1430元。
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公司领导坚决不搞特殊化,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潘志成、李云。
(5) 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考核奖、董事会参会费现象。
①研究制定了违规发放津补贴、考核奖、董事会参会费专项整改方案,由相关责任人退还违规发放的款项。
②严明纪律,集团公司已于2017年5月停发了租金收缴考核、董事会费及公职人员的加班费等津补贴,后期将坚决杜绝变相发放津补贴及违规发放考核奖、董事会参会费的现象。
上述问题将于2019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永兴、韦金元、彭雪芬、李云。
(6) 部分下属公司重复发放福利补助。
①对发放的福利补助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调查具体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执行,完善相关手续及财务附件。
②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订出台员工加班、节日等福利发放相关规定,并严格考核执行。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祝文斌、何剑桦。
(7) 部分下属公司以餐饮费报支浴资。
①相关责任人退还了应由个人承担部分2788元。
②完善财务制度,严格对照相关规定,严明财经纪律,加强费用报销前的审核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③由集团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王宣山。
(8) 个别下属公司虚报支出。
①对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由当事人退还了虚报支出款项12800元。
②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费用报销前的审核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③由集团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王宣山。
3、财经制度执行有偏差
(1)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集团公司对下属单位追加投资不实。
编排资金计划,通过资产注入和划拨经营费用抵冲等方式,逐步注实丰海公司欠缺注册资本,近期陆续归还了丰海公司往来欠款1173.4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415万元、实物资产758.47万元。至目前已经注实资本金1473.47万元。后期将逐步将注册资本注实到位。
上述问题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李云。
(2)下属公司个人往来欠款核销随意,无任何说明。
①当事人对核销具体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充实财务附件。
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③由单位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王宣山。
(3) 个别下属公司业务通过职工个人卡核算
①深入调查2015—2018年未及时入账的代收水电费,责令当事人及时解缴了相关资金。
②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补充完善财务制度中相关条款,严禁单位往来以个人名义结算,严格规定代收水电费解缴时间,并严格执行。
③加强内部审计,强化监督,防范此类为再次发生。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王宣山、赵群。
(4) 下属公司部分业务费用支出无明细。
①补充完善了图文费、广告费支出明细,充实财务附件。
②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销票据的审核,今后费用报销必须附件齐全、手续完备。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彭雪芬、王宣山。
(5)少数下属公司固定资产盘点不及时,原材料核算不规范。
①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明确专人建立台帐,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资产台帐,确保国有资产完整性。
②制定出台了《二级出库核算办法》,进一步强化原材料核算管理,对出入库材料进行详细登记,每月盘点,进行账实核对。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王宣山、殷鹏、何剑桦。
(6)工程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工程人为拆分,规避区平台招标。
①修订完善了《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严格规定,达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进入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低于50万元的必须在报纸、电视台等公众媒介上发布招标信息。
②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发挥纪委监察室监督作用,对公司所有工程的招投标和建设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③由集团纪委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殷鹏、祝文斌、席国强。
(7)个别工程前期规划随意,存在增项数额较大未重新招投标。
①加强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的学习,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与技术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沟通衔接,减少因对新技术理解不够、工程预估不足,而导致的规划调整。
②严格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修订完善《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对其中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加以明确和完善,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③由单位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韦金元、李荣、何剑桦。
(8)部分征收补偿款结算不规范。
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公司2016年6月16日土地征收会办意见兑付补偿款和奖补资金。
②修订完善《补偿回收暂行办法》,对土地(鱼塘)补偿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对补偿款结算程序进行规范完善。
上述问题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成,责任人:殷鹏、张明华。
三、巩固整改成效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集团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集团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本次巡察整改,成为促进集团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提高,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内在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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