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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19-10-24 16:25:53 点击: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5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做好整改工作组织部署

区委老干部局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落实。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党支部副书记为联络员,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严定整改方案,夯实整改措施。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委老干部局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区委老干部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下属单位和个人,围绕问题清单逐一梳理、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限定了整改期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效能。局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把涉及到各人的巡察问题讲清楚、谈透彻,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逐项销账,快速有序、全力高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不够坚决,离退休干部的党建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再学习、再领会、再对标,进行深入阐释解读,引导全局上下进一步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根本要求。二是完善配套措施,把《意见》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冯银芳、纪丽。

(2)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工委未配备专门党务工作者,对全区72个老干部支部的督查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与在职人员党组织建设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同表彰,并在本单位明确专门党务工作者。二是按照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指导督查制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冯银芳、陈大强。

(3)关于“党的领导核心意识弱化,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定位,自觉筑牢“四个意识”,抓好示范引领,切实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职能作用。二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三是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制度,对会议的议事范围进行明确。鉴于局领导班子职数较少,“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局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委员联席会议形式进行决策。新修订的制度突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中加强党的领导职能作用。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冯银芳、汪锋。

(4)关于“党建创新理念不足,离退休干部社区非建制性党支部建设推进力度不大,老年大学班级未适应形势需要成立临时党组织”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局党建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理清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和思路,同时,制定考评细则。二是按照“六有一提升”的标准,根据省、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巩固已创建的社区非建制性离退休党组织成果,通过“单位+社区”的创建,2019年底实现社区非建制性离退休党组织创建的60 %。到2020年底,实现离退休老干部党组织的全覆盖,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三是厘清老年大学学员中党员的分布情况,通过建制度、创载体、拓阵地、抓学习、促规范等措施,迅速成立老年大学非建制性党支部,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2019年7月1日,区委老年大学党支部(非建制)已获批准成立。该问题部分已经整改,需长期坚持。责任人:纪丽、陈大强。

2、关于“对标工作要求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中办发〔2016〕3号、苏办发〔2016〕3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指导协调不及时,推动力度不大,存在重物质保障、轻精神关怀问题,有把老干部工作等同于老干部服务工作的倾向”问题的整改。一是再次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及我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文件,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并组织好离退休干部的传达学习工作,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二是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坚持结合我区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分类指导、分类管理。三是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让老干部们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注重从政治上关心爱护老干部,凡是上级要传达学习的文件精神,都及时组织传达,让老干部在第一时间了解党和国家的大事。根据老干部的身体特点和兴趣爱好,组织他们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活跃精神生活。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将长期坚持。责任人:纪丽、陈大强。

(2)关于“发挥离退休干部独特优势还有不足,淡化了对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领导,在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建言献策、贡献智慧方面,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在扶贫、助学、创文、维稳以及关心下一代老干部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空间”问题的整改。一是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更加自觉、主动地把老干部工作做好。二是进一步提高老干部工作水平。要积极探索老干部管理服务的新路子、新方法,努力推动老干部工作上水平。要切实保障老干部政治待遇,让老干部及时了解政治经济形势和全区发展情况,通过座谈、讲座、汇报会、党员统一活动日、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畅通老干部为我区发展献计献策的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银发生辉”工程的组织推进工作。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并长期执行。责任人:冯银芳、陈大强。

(3)关于“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服务管理有待加强,人手配备不足,服务跟不上”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局机关人手紧缺的条件下,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服务至上理念,全力提升老干部满意的服务水平。二是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将老年大学设立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三是老干部活动中心已公开招录1名参公编制工作人员,8月底到岗。该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责任人:纪丽、刘年山。

3、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深不实,常态化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式大于内容”问题的整改。坚持学党章党规,坚定政治信仰;坚持学系列讲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强化理论武装;争做合格党员,端正思想作风;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形成有效督查机制。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将长期执行。责任人:纪丽、陈大强。

(2)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有偏差,内容单一、频次偏少”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区委老干部局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开展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互动交流相结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冯银芳、汪锋。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力,思想意识有所松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没有能够将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局意识形态活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把牢政治方向。三是每年至少两次定期研判、及时报告离退休老干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四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五是积极在全区老干部中开展“讴歌新时代、增添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增强离退休干部担当作为的使命感。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冯银芳、汪锋。

(4)关于“依托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展主题教育和宣传实践活动频率较低,运用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方面能力较弱”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主题教育和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引导各老干部支部开展各项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二是配套制度保障,形成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和宣传实践活动,并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大力宣传,形成合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与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联动,积极主动发声。该问题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责任人:冯银芳、卞兆森。

(5)关于“对老干部工作政策宣传力度不大,在培植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方面投入精力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宣传责任分工,全面考核,每季对发稿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充分发挥网站及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加大老干部工作政策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开展“正能量之星”评选活动。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人:纪丽、陈大强。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党建工作研究少,未能提供专题研究党建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区委老干部局党建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研讨党建工作会议。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陈大强。

(2)关于“党务工作力量薄弱,兼职人员业务不精”问题的整改。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健全党务干部成长进步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兼职人员党务知识培训。四是在政治上关心党务工作者。五是定期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该问题已整改落实。责任人:纪丽、陈大强。

(3)关于“‘三会一课’开展‘打折扣’,‘三簿一册’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二是强化措施,严明纪律,确保“三会一课”事前有准备、有安排,保证活动实效。三是严格按“三簿一册”记载簿的相关要求规范填写记载活动内容。该问题已整改落实。责任人:纪丽、陈大强。

(4)关于“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将不能正常参与组织生活的退休老干部名单核实清楚,确因长期居住外地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参会的,报请机关工委批准。二是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前的准备工作要做细做实,并向组织及时汇报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陈大强。

(5)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未能达到红脸出汗效果”问题的整改。一是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基础。二是动真碰硬直面问题,主动认领问题、认识问题、检查问题、整改问题。三是整改问题不走形式,细化整改要求,明确时限要求,并建立台账狠抓落实。该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将长期坚持。责任人:冯银芳、纪丽。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严,存在混编混岗”问题的整改。认真查纠,待时机成熟,逐步充实适岗人员。该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将长期坚持。责任人:冯银芳、纪丽。

(2)关于“机关让岗干部较多,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我局对让岗干部统筹安排,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积极发挥让岗干部的表率作用。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人:冯银芳、纪丽。

(3)关于“下属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力量薄弱,编制和人员关系不顺,影响工作”问题的整改。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争取逐步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逐步理顺人员关系。该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将长期坚持。责任人:冯银芳、纪丽。

(4)关于“财务独立建账后,未能及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问题的整改。按照要求适时调整体制内人员承担财务工作,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责任人:纪丽、卞兆森。

(5)关于“工作作风不细不实,老干部慰问工作基础台账信息不全,台账资料更新不及时,个别去世的离休干部家庭无联系方式,慰问存在打折扣情况”问题的整改。全面核查、更新、完善老干部信息台账;增加离休干部子女的联系方式,及时掌握离休干部的动态;完善正常走访慰问机制;对春节遗漏的慰问对象慰问金已补发到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人:冯银芳、卞兆森。

(6)关于“工作的主动性还有欠缺,上门服务、贴心服务、主动服务方面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加强与离休干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上门看望,了解老干部的需求。三是全面落实“三有一落实”工作机制。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将长期实施。责任人:纪丽、卞兆森。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继续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自觉性。三是制订“510”及重大节日警示教育活动计划,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卞兆森。

(2)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未严格开展谈心谈话”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正常开展谈心谈话,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局领导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之间要常进行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委员、普通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在专用记录簿上详细记载。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冯银芳、纪丽。

(3)关于“基础台账管理不善,廉政档案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牢固树立防控风险意识,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台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卞兆森。

(4)关于“警示教育活动较少,未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卞兆森。

2、关于“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公务接待费用较高,‘一票四单’不全,未能及时按次结算,存在连开发票、跨年结算、虚列支出的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是对照问题单据,弄清事实,明确责任,完善相关手续。三是依据区委接待制度要求,杜绝未按时结算、连开发票、跨年结算、虚列开支等行为。同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汪锋。

(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能做到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制度。二是树立法律自律意识,明晰管理责任风险。三是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强化专项资金规范使用责任。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卞兆森。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报销发票明细不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发票报销审批程序。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卞兆森。

(4)关于“公务出差管理不严,存在重复报支费用现象”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控出差人数和天数,对重复报支费用的行为已查纠。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卞兆森。

3、关于“重点环节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应当公开招标的服务类采购没有公开招标;部分零星小工程多次由1人承包,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学习政府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按照招标采购制度规定程序实施公开招标。二是加大招标合法过程的管控。自2019年5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均请纪检组全程监督,加大招标合法过程的管控。三是零星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大财购〔2018〕2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我局零星工程招投标工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卞兆森。

(2)关于“春节慰问管理存在漏洞,慰问金额大、对象散、类别多,制度不健全,老同志慰问以代签为主,委托基层发放周期较长,没有抽查核实机制,存在较大管理风险”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慰问对象核查、监督制度。二是加强与离退休干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全面核查慰问对象信息。三是对于委托基层慰问的一月内必须慰问到位,及时结清账目。该问题已整改落实。责任人:纪丽、卞兆森。

(3)关于“老年大学收费缺少相关依据,发放教职工工资、聘用制人员住班费未有相关制度或相关研究会办程序”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将老年大学设立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向物价部门备案。二是邀请纪检组参加召开局班子和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发放教职工工资、聘用制人员住班管理费等事宜,形成相关决议。该问题已部分整改,2019年8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人:纪丽、刘年山。

三、立足长远长效,稳固提高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区委老干部局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工作。

(一)提升标准,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整改意见的落实工作。

(二)集中攻坚,全面巩固整改成果。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局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建章立制,纪律规矩常抓常新。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根治存在问题,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通过系统梳理、强化整改,建章立制、严格监督,确保存在问题不再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成为促进老干部工作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推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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