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党委关于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领域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牵头负责的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领域进行了巡察。5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民政局党委抓整改落实的情况
局党委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支持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向导,夯实责任,强化督导,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我局整改落实的3大项8个方面22个具体的问题,已整改落实21个,正在推进落实1个。
(一)迅速部署,加强领导。
巡察反馈会后,成立区民政局党委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晓扣任组长,局分管副局长吴汉钧任副组长,刘新林、仲维华、束方宏、张娟、姚新星为成员,全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局党委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高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二)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的22个具体问题,点对点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22项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办结销号。同时,把需要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时间进度、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强化督办。
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局党委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文件)和省民政厅《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文件)精神,出台《大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真正用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巡察整改推进中,局党委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局分管领导每周一次工作会办,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极大地推进了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大局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压实不力
1、牵头部门担当不力,未能有效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整改情况:①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把困境儿童整改工作作为目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到位。②认真组织业务科室人员深入学习省厅《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等各级困境儿童救助有关文件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吃透,通过大丰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对困境儿童政策进行宣传,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来。③民政局联合妇联、团委、教育和社会组织(众心助困联合会、青年企业家联合会、汇心助爱儿童协会、红色驿站、浙江商会、稻米业协会)和镇村对全区困境儿童进行走访调查慰问,对462名困境儿童“家家到”,共计发放大米、学习用品等慰问物品价值6万余元。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人:吴汉钧
2、组织机制运行不力,工作未能系统化规范化推进。
整改情况:①区政府出台了区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文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协调。②赵玉霞副区长召集部分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布置关爱困境儿童工作,协商、研究解决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难题。③与公安联系困境儿童父母失联信息事宜,与医保局联系重病儿童医疗费用信息事宜,与残联联系残疾儿童信息事宜。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人:吴汉钧
3、部分干部履职不力,责任未能层层级级压到实处。
整改情况:①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了整治“五种不良风气”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政策落实中的“粗浅慢”之风、履责用权中的“蛮横贪”之风、担当作为中的“躲怕推”之风、效能建设中的“虚飘浮”之风、服务群众中的“生硬冷”之风,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干部精神状态明显提振,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水平明显提升。②加大基层民政干部问责问效力度。对漠视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工作的少数镇村民政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对个别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基层民政主任建议予以调整,提醒谈话1人,调整民政主任4名。③召开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学习培训会,切实增强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人:吴汉钧
(二)工作作风不实,未能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1、群众路线贯彻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对困境儿童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工作。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大丰日报》、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让更多的困境儿童家庭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③扎实开展困境儿童上门走访工作,把情况问题真正摸实摸清,走访留守和困境儿童462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人:吴汉钧
2、基础工作不严实。
整改情况:①完成了困境儿童基础信息台账的单独建立,印制困境儿童档案资料袋,做到困境儿童档案一人一档,有效反映困境儿童动态增减信息、困境儿童家庭成员信息。②困境儿童台账资料及时认真审核,各镇困境儿童档案申报材料填写规范、登记内容准确、各类证明资料细致完整。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人:吴汉钧
3、政策惠民不及时。
整改情况:①完成困境儿童二季度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共向462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助资金68.8857万元。②组织各镇(区、街道)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行政策解读,加强业务指导,使基层民政干部熟练掌握政策,准确理解政策,正确执行政策,并向各镇村发放培训材料300余份。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人:吴汉钧
(三)工作监管缺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1、动态管理机制未能有效落实。
整改情况:①规范申请发放程序,加强审核审查,严格动态管理,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文件中的程序,进行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申请发放。②严格执行政策,已将巡察组反馈的121名儿童纳入到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范围,巡察期间已将新丰镇3名多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20610元全部追缴并上缴财政,已将应补差发放而全额发放对象重复享受多发放4人困境儿童生活补助10830元全部追缴并上缴财政。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人:吴汉钧
2、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①加强工作督促,按要求督促各镇(区、街道)配备儿童督导员,村(居)配备儿童主任,局机关“三定”方案社事科拟充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②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工作。③抓建章立制,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文件要求,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认真履职、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纳入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西团民政办推荐至盐城市民政工作表彰)。
该问题在12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人:吴汉钧
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1、压紧压实责任。严格依照职权,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再认真排查剖析原因,堵塞制度、程序方面的漏洞,做到“知责尽责”,确保重大问题不缺位。常态化督促各相关镇村“守土有责”,吃懂弄通政策,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收集、材料申报核实等基础性工作,确保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都能在生活上得到保障。
2、完善工作制度。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持续做好建档立案工作,加强各部门间信息交流,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标准,以务实的作风推动工作,确保困境儿童进出口畅通;继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指导镇村民政干部精准施策,确保不落一人。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起有效防范问题发生和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的长效监管机制。牵头建立信息研判机制,对关键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关注,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督查。将这项工作纳入“小微权力”监督范围,对工作滞后、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问责,倒逼认真履职,为惠民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提供保证,确保把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实办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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