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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19-10-24 16:33:16 点击: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5月28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财政局党组抓整改落实的情况

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巡察整改落实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加强财政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推动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加强建章立制,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财政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在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和从严治党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认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逐一认领问题,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5月31日,召开全局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动员部署整改工作,形成抓整改、促落实的合力,全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2、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分缕析,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工作方案,经报巡察组审核、区分管领导签字后,印发了《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大财组〔2019〕9号),作为推进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行“挂图作战”,制定《区财政局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表》,列出六个方面47项整改事项,提出了109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式”管理,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实施整改销号制度,有一件改一件,改一件成一件,成一件销一件。

3、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推动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财政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地方,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以及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事业、人才、招商选资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巡察发现的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现有制度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大丰区财政局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大丰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办法,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加强跟踪督办,保证整改成效。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既带头整改、做出示范,又履行好分管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开5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重大整改事项,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紧抓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定期听取各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及时督查了解各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或者属于历史原因、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阶段性整改期限,持续深入推进。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不够,对全区基层财政工作过度依赖于镇区,主动履职、统筹管理不够,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总量和质量,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开源效果不好,节流意识不强”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管理的意见》(大财镇〔2019〕9号),着力提升镇级财政管理水平。二是落实好招商选资、招引驻区企业收入统计财力分成等政策,加大税源培植力度。三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的约束,增强节约节支意识,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规模只减不增,区直专项业务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5638万元,降幅达13.4%。

2、关于“国有资产精细管理不够,参谋助手和审核把关作用发挥不充分,近三年未提交过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部分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未履行事先审核程序”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完成《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意见》的起草,并经区委深改组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二是起草服务企业清单初稿,理清监管边界,等盐城市发文后再进行完善。三是《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已经区委深改组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

3、关于“管理国有企业缺乏手段和经验,日常管理仅靠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和收集财务报表,尚未建立完善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对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也未能实施”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全区国有企业运行、指导、监测等服务工作,区国有企业监测服务中心已经区编办批准设立,工作人员招录已完成报名工作。二是建立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统一、目标与综合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起草了《盐城市大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盐城市大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区委深改组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

4、关于“监督工作浮于表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较少,近三年制订的国有资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未实施”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大财国资〔2019〕3号),明确自查的范围和检查的要求,涵盖了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台账管理等10个方面,组织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全部结束。二是开展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普查,对区直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提高各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7月18日组织对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人进行培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不够,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我区债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债务存量规模大、化解难、结构差,资产资源潜力挖掘不够,融资平台转型困难多,债务资金运转压力较大等”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出台了《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大发﹝2019﹞37号),进一步增强各层各级债务管控意识,加强债务管理。二是开展乡镇及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核查,强化资产资源整合,挖掘资产资源潜力,对部分国企资产整合重新评估,降低资产负责率。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债务统计月报制度的通知》(大债办﹝2019﹞2号),建立债务统计定期报告制度,强化到期债务实时监控,保证债务资金平稳运转。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完成了全区旅游资产资源的调查,起草了盐城市大丰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筹备方案、交投公司和水投公司重组整合方案,已提交区政府审核。

6、关于“民生保障不够,财政保障能力与民生支出需求的矛盾依然突出,农村路桥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80%以上用于民生,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二是在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农桥1000座基础上,继续将农桥建设纳入政府实事工程,2019年计划建设农桥200座,建设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截止目前,全区已开工建设农桥196座,已完成投资额1956万元,还有4座因改变位置本月底开工,总体工程进度达到72%,预计11月底前完成全年农桥建设任务。

7、关于“财政改革推进不力,推进公务卡改革前紧后松、进展缓慢,存在‘一阵风’现象”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范围,从制度上规范预算单位支出行为。二是针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实施工作,组织了专题培训,逐项解释使用相关知识,督促落实预算单位按规定结算使用,提高公务卡使用量。三是督促发卡行与二级单位对接,将公务卡推广到二级预算单位,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进程,扩大公务卡覆盖面,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8、关于“非税收入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对部分单位未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情况进行整改。二是深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非税征管系统与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完成对接,全面清理停用所有手工财政票据,全力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以票控收、以票促缴”管理机制。三是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加大对非税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6月份对部分单位的非税票据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

9、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未覆盖到基层站所”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对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就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进行专题布置和培训,做好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前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二是对涉及的基层站所,已于6月底前撤销实有账户。在做好网络连通的基础上,上线试运行,联试联通后,已从7月份起正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加强国库科、信息科、会计核算中心等相关业务科室协调配合,确保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的基层站所各项经济业务平稳运行。

10、关于“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覆盖率不高”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结合上级最新文件精神,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初稿),待盐城市发文后完善出台。二是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单独设立绩效管理科,组织实施全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绩效评价覆盖面。

11、关于“职能履行存在缺陷,预算编制不准确,决算超预算50%的单位较多,个别单位预决算相差更大”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意见,统筹计划部门单位专项经费预算追加。二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准确性完整性,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

12、关于“会计核算中心记账的会计凭证大部分摘要过于简单,导致会计凭证账册不能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增加了事后财务检查的工作量和难度”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学习,于6月21日举办了核算中心人员和各单位会计参加的会计基础知识专题培训班。二是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对各报账员和会计记账人员职责进行了再落实,并对有关记账要点做了重点强调,严格按规范要求记账。三是加强报账审核,明确要求摘要栏要严格规范、准确地反映经济业务,并定期开展会计基础工作互审,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作。

13、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不够,小额、分散项目采购层层报批、手续繁琐”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代理机构人员参加省财政厅在南京组织的上半年政府采购知识培训。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大财购﹝2019﹞1号),规范小额零散采购流程。三是与行政审批局联合出台了《大丰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大财购﹝2019﹞2号),规范招标代理管理,提高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四是积极推行省财政厅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工作。

14、关于“执行上级政策变形走样,区财政局存放管理财政资金,存在财政资金活期存款余额偏大,未能实现财政资金收益最大化”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在执行上级关于财政资金存放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区委、区政府量化信贷投放考核的要求,进行资金存放。二是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大财库﹝2019﹞2号)。三是6月28日按照文件规定开展了定储资金竞争性存放,在保证财政平稳运行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适度增加了定储比例。

15、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力,部分重大事项未在党组或局务会上讨论研究”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修订出台《大丰区财政局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完善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内容,规范了议事程序。二是强化制度约束。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及时做好记录。三是严格执行“三前”监督事项报告制度。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提前向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

16、关于“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党组研究讨论重要事项时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常用‘大家一致同意’代替逐一表态”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按照《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研究讨论重要事项时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7、关于“规定动作做不全,没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落实到位”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修订出台《大丰区财政局机关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强化“星期六党校”和党员活动日的学习教育。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委加强党建工作“四个年”活动等开展专题学习,抓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三是丰富学习形式,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党的政治理论、机关作风建设等知识测试以及参观白驹狮子口村党性教育基地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18、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理论学习照本宣科、脱离实际,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用结合,联系财政工作实际,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根据十九大对财政工作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并组织人员开展政府债务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等财政重点工作专题讲座。三是根据机关作风集中整治行动安排,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局党组、各支部对每位同志撰写的心得体会进行把关。

19、关于“对照检查走过场,查摆存在问题敷衍了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有抄袭现象”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抬高政治站位,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和规矩。二是根据机关作风集中整治行动安排,6月20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党员认真对照查摆存在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20、关于“民主生活会召开不严不实,有时未开展相互批评,有时相互批评时辣味不够,用一般性的工作建议代替‘红红脸’‘出出汗’”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要求和程序。对照民主生活会主题,在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撰写个人分析材料。今年以来,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21、关于“主要领导未严格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于1月31日和6月20日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上以普通党员身份发言,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2、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修订出台《大丰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进一步找准学习目标,把握学习原则,明确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形式。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根据计划内容组织学习。今年党组中心组已集中学习7次,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了重点发言。

23、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性认识不到位,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好。网络舆情处置机制不够完善,在运用新媒体积极引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方面,形式单一”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履行主要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年终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总的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开展理论学习,并通过组织扫黑除恶、党的政治理论等专题知识测试,加强对学习成效的检查。三是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完善网络舆情处置机制,确保全局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加强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类阵地建设,加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的管理,引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24、关于“干部考察管理不严,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未严格执行,有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干部考察管理程序,认真落实全程纪实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工作环节全部列为纪实内容。二是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到位后的“三定方案”配备干部,逐步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今后所有选拔任用干部先报组织部履行职数预审程序,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

25、关于“轮岗交流渠道不畅,机关干部轮岗交流较少,部分中层岗位人员长期未调整”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干部轮岗交流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财政局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二是根据局机关中层干部任职情况,对照“三定”方案要求,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干部实行有计划轮岗交流。

26、关于“队伍建设断层严重,局党组在队伍建设和人才选拔培养上缺乏长远规划,梯队建设断层,中层干部严重老化,存在青黄不接现象”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对年轻干部大胆培养、优先提拔。二是加强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加大对年轻同志培养锻炼力度,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在不同岗位培养锻炼,提高工作水平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三是逐年招录公务员,有计划地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机关工作。

27、关于“人员力量弱化,党建力量整体配备不强,支部委员职责不清,存在感较低”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到位后的“三定”方案,配强党建干部,充实党建队伍,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加强机关支部建设,设置组织委员和宣传纪检委员,明确支部委员职责分工,按上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支部活动。

28、关于“阵地建设虚化,没有按照“六有”要求建立专门的党员活动室”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结合我局办公用房实际情况,将南侧二楼会议室设置为党员活动室,并按照相关规范布置的要求,悬挂党旗、党徽、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等相关内容,壮大党员教育活动阵地。

29、关于“工作开展边缘化,局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不重视,党员个人党费未按要求及时缴纳,党员发展材料不严谨”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党建意识,将党建工作纳入工作大局,与财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和财政工作深度融合、有机统一。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每年不少于两次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听取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情况报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力度。三是按照党费收缴规定落实专人按季度收缴党费,开具党费专用收据,公示党费收缴情况。今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党费已按要求收缴到位。四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党员发展管理,严格对照标准发展党员,强化相关材料的审核,对个别党员入党志愿书涂改现象进行批评教育。

30、关于“活动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等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活动形式单一,较少有支部工作安排,部分支部台帐资料缺失”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书记按时上党课。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支部工作安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组织参观白驹狮子口村党性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唱支歌儿给党听”迎七一活动、志愿服务、义务献血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三是在组织好活动的基础上,落实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完善好台账资料。

31、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支部大会未按规定记录,会议记录要素不全,有的甚至出现涂改、后补痕迹”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规范会议记录,在党员中明确专人按规定按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支部大会等会议记录,要求会议记录书写清楚、要素齐全、记录详实,真实反映会议全过程。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32、关于“存在‘三公’经费‘改头换面’、违规发放补贴、业务费、公务接待不规范等现象”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的自觉性。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修订完善《大丰区财政局公务接待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各环节审批流程和具体要求,严格执行“一票四单”制度,对缺少审批手续、四单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奖金发放有关规定,确保发放标准和程序符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四是从2017年12月起,我局大额业务费支出已根据要求进行整改,不再发生大额业务费支出。

33、关于“部分支出无明细,2014年以来,部分办公耗材、车辆维修保养、印刷费等支出无明细,部分慰问支出无人员明细,部分活动支出未附方案及票据”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对财务账册进行检查,对无费用支出明细的财务凭证进行规范完善。二是实行重大经费支出事前报告,严格按要求凭申请报告(实施方案)、费用清单结报支出。未附明细或其他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34、关于“费用报批流程不规范,部分支出无领导审批直接列支,业务费中部分费用有审批人、但无领取人员签字,部分人员报支差旅费无出差审批单,部分费用以手撕定额票列支,报支个人抬头票据费用现象较多”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费用报批流程,对批准手续、领取人手续不全的、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列支。二是严格执行《大丰区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严肃报销管理,对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出差超标准费用报销时一律由个人负担。三是规范原始凭证管理,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报销。加强基本财务规范的学习教育,杜绝在公务活动中以个人抬头开具票据现象。

35、关于“往来科目成为收入‘蓄水池’,多年来,区财政局将农业税手续费、财税经费等存放于局机关往来账户”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规范收支行为,将挂在往来科目的以前年度按规定提取的农业税征收业务费收入结余全部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大账,支出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使用。

36、关于“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单位资金拨付行为,对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核实清楚情况,对相关人员加强财经纪律教育,规范财务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内部财务监督不到位,个别凭证与账册不符”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调整,已调整到位。二是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会计集中核算要求,规范报账程序,加强各类支出凭证合规性、完整性审核。三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备用金限额管理,调减机关日常备用金额度,积极推进使用公务卡。四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修订出台《大丰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增强内部监管和制约机制。

38、关于“单位资产管理缺失,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疏于监管,局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严,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大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单位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漏登的固定资产全部补登记。二是对单位现有固定资产情况进行登记,制定固定资产清单,落实到各科室,实行专人管理,明确保管责任。三是加强单位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39、关于“局党组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到位,未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未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监督执纪力度不大、震慑不强”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建立了《大丰区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廉政谈话要求,切实做到“四个必谈”,设立专门的廉政谈话记录簿,确保所有廉政谈话全部记录在案。局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从严监督执纪。加强财政内控监督,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关键岗位进行风险排查,适时走访服务对象,了解廉洁自律、职业道德情况,认真排查问题线索,及时予以查处。

40、关于“违纪人员的纪律处分决定未按规定在一个月内向其所在的基层党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宣布”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在2019年“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中,将本局典型案例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41、关于“制度建设滞后,未及时对照新形势、新要求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加强制度建设,对已出台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不完善、不适用新形势的制度进行修订。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出台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公务卡结算、政府采购管理、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局机关内部管理等20多项制度,并抓好相关制度的执行。

42、关于“局党组在带头遵守纪律方面不严不实,抽查党组成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未按要求如实填写”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组织学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相关纪律制度,要求全体人员对廉政档案和个人重大事项进行“回头看”。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43、关于“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未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研究制定了《大丰区财政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大财组﹝2019﹞12号),分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同频共振。

4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布置、无检查,导致工作落实应付了事。廉政教育重形式、轻效果,仅仅满足于开展“510”活动,对单位内部已处理的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不够,未达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和任务考核,制订了《大丰区财政局党风廉政检查考核办法》(大财组﹝2019﹞13号),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先、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二是制订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计划》,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区纪委“510”活动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白驹镇狮子口村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两书上会”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等,教育全体干部“知纪”“敬纪”“守纪”,在全局上下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良好氛围。

45、关于“资金管理的内控机制不健全、监督措施未落到实处,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提请区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 ﹝2019﹞43号),内容涵盖了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事业、人才、招商选资等6个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设立、拨付和使用流程。

46、关于“会计核算中心少数记账员与报账单位报账员或财务负责人为亲属关系,制约监督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回避等内控制度要求,于6月25日对相关人员的岗位分工进行了调整。二是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轮岗、回避等制度,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充分发挥制约监督作用。

47、关于“区本级部分专项支出未编入部门预算,而是纳入财政局相关科室预算”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对2019年专项支出预算进行了“回头看”,对科室保留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将相关预算下达到部门单位。二是进一步完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意见,规范项目预算的编制,减少科室保留。

三、巩固整改成效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长抓不懈、持续用力。下一步,财政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财政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1、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化党建对财政工作的统领,坚持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党建工作和财政工作同频共振、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抓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渎职”意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财政改革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抓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目标和措施,加快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以严实的作风,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3、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发展。坚持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与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区委全会和区“两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牢牢把握财政收支工作主线,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财政支出预算的实施深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全区实现“两高”目标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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