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本地动态>巡察派驻>详细内容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草堰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0-01-13 16:44:42 点击: 【字体: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0年1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草堰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毛建东组长代表区委第一巡察组向草堰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草堰镇党委书记沈韶霞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12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草堰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区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办法(试行)》,把握政治定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毛建东组长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主要表现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规矩要求不高;二是法治意识不够强,主要表现为重大决策动因不够审慎,思虑不够周全;对政府公信力建设不够重视,该履约不履约,该履职不履职;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主要表现为党委的政治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出应有的氛围和效果,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流于形式;四是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主要表现为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充分落实;五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主要表现为落实主体责任未形成层级体系,二是落实监督责任未达到应有的力度,乡村治理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够到位;六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主要表现为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工程建设管理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毛建东组长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二要筑牢战斗堡垒,严肃政治生活,着力推进党的建设;三要持续正风肃纪,汇聚监督合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四要积极端正态度,大力创新举措,推进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

毛建东组长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草堰镇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沈韶霞同志代表草堰镇党委作表态发言:一是严肃认真,再提认识,接受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抓好巡察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立行立改,再下决心,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落到实处。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领导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促进工作,再抓落实,确保全镇工作取得开门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努力向区委、区政府和巡察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区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草堰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书记、主任)出席会议。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