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3日至8月28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10月12日,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不,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一是统一思想。区委巡察工作反馈会议后,我委即日召开班子会议,学习领会《关于巡察区委政法委的反馈意见》精神,逐项逐条进行学习讨论,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思路和办法。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指出的突出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为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后半篇文章”夯实了主体责任。二是成立机构。迅速成立区委政法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情况的整改日常工作。三是加强学习。把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保证,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终身课题,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带动工作提升,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见效。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制定方案。紧紧围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区委政法委贯彻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经委领导班子会议讨论,报区委巡察办审核把关后组织实施。二是细化措施。经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整改清单,将反馈问题细化为6个方面14项37条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各科室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整改责任,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期限,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全面部署。召开了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和最有力的举措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查。一是积极履职。在整改过程中,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先后多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班子会议,切实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形成合力。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整改督查工作,每周工作例会必汇报工作进展,每次班子会议必研究整改中遇到的问题。针对党建问题,加强指导;针对网格化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跟踪实施进展,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将整改工作逐条逐项落到实处。三是加强联系。整改中,切实加强与区委巡察组的联系,邀请区委巡察组全程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方案》等细节进行严格把关,指导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等会议的召开,并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的沟通,区委巡察区委政法委动员部署会议、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等,均请派驻组列席,一些重要事项及时向派驻组报备,倒逼整改落实。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机制。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实行对账整改;实行日报告和周报告制度,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定期报告进展情况,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二是精准施策。树立“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精准发力,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时办结; 针对需要长期或逐步解决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统筹加以解决;针对反复出现或普遍存在的问题,推动源头治理,保证各项整改任务按计划推进和按要求完成。三是健全制度。巡察整改以来,新制定了党建工作制度、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完善了会议议事制度、机关学习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等,形成了一批可检查、可量化、可操作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促进和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全区政法工作还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1)关于“统筹不到位,在政法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方面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专题调研,发现问题、谋划措施、推动解决,进一步加强全区政法工作的统筹力度。
二是加强政法业务工作学习研究,针对政法委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定位,通过集中学习交流、外出培训、驻点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结合省市要求,班子会议多次研究以奖代补项目,严格按上级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实行“一项目一研究一报告一台账”制度,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政法专项资金按要求使用到位、项目建设到位。
(2)关于“协调不充分,与镇(街道)党(工)委沟通不够,镇(街道)存在政法委员配而不用现象,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了《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试行)》,召开了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开展了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政法委员履职情况。
二是将政法委员聚焦主业列入2019年度政法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推动镇(街道、区)政法委员履行好职责使命。
(3)关于“议事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力,部分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完善了委《会议议事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将人事任免、重大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工作,全部列入集体研究讨论内容。同时,建立健全议事和决策全程纪实机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12月24日班子会议对委班子分工、科室负责人任职、部分工作人员提拔等事项专题研究,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并真实规范记录。
三是认真执行“三前”监督事项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同志全程监督指导。
2、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缺陷”问题的整改。
(4)关于“宣传工作不细致,宣传标语制作、悬挂承包给广告公司,内容把关不严,文字出现差错”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迎查工作,对全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各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对前期宣传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按照上级机关规定的宣传标语进行宣传,规范宣传内容。
二是区扫黑办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压实责任。对宣传内容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宣传内容一律拆除,坚决杜绝低级错误的发生。
(5)关于“线索质量不高,对全区各个部门、板块排查的涉黑涉恶线索质量把关不严,存在滥竽充数现象;区扫黑办对群众反映的部分问题不作甄别直接以线索交办公安部门”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各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认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对上报线索严格把关,提高线索质量。对前期各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涉黑涉恶线索,经公安机关甄别后对不属涉黑涉恶的线索予以退回。
二是不断提高扫黑办人员业务素质,对接受的涉黑涉恶线索,认真细致甄别后再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6)关于“台账资料不完善,个别镇未能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重点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指引》的要求梳理完善台账资料,内容比较混乱,不能有效记载和反映所做工作”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迎查工作,组织各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对扫黑除恶台账资料进行回头看,及时收集归档相关资料,严格按照《督导重点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指引》的要求整理完善。
二是对前期督查发现的不规范的个别镇台账,再次对扫黑除恶台账资料进行检查过堂,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限期整改。
3、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7)关于“网格员专职化不到位,我区网格员多为社区工作人员、农村村民小组长兼任,用于网格工作的时间达不到市委政法委‘不少于三分之二工作日’的要求;网格员的年龄普遍偏大,信息化操作水平低,无法通过终端报送信息”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配强配齐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将主城区网格调整为143个,整合公安辅警30人、城管协管员30人、社区工作人员83人担任专职网格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专门从事网格化工作,由三级中心统一管理。
二是细化网格工作职责清单。拟定了《大丰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清单(试行)》《大丰区主城区城市管理事项处置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网格员职责和权限。
三是加大网格员管理培训工作力度。通过网上培训、现场辅导、视频培训、以会代训、送训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加强网格业务知识和信息化培训,2019年共开展培训30多场次,制定《专职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有效提升了网格员专业化水平。
(8)关于“终端系统建设不匹配,我区网格化系统建设滞后于网格工作要求,第一批配发网格员的专用手机内存较小,无法满足日常拍摄、上传资料等工作所需;‘大丰区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尚未开发完善就投入使用,经常出现登录不上、卡顿等问题,且与省网格化系统不兼容,个别镇网格员采集信息需重复上报”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省市网格化信息化工作进度要求,我区从2015年起分三批次配备全要素网格通移动终端,按照省委政法委与省电信公司的协议,我区三个批次的移动终端已全部更换一遍,2019年10月初更换了主城区143部全要素网格通手机(内存64G、运行3G),2019年年底按照合同启动剩余1100余部全要素网格通更换工作。同时对移动终端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合同,督促镇(街道、区)实施主体,确保更换的手机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二是督促平台开发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加大对平台建设中标单位衔接力度,发送平台建设督办函,督促开发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积极推进省平台与本地平台对接协调,理清平台对接清单及要求,明确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对接任务。进一步优化区平台功能设置,开展对镇级信息员、基层网格员的座谈调研,进一步优化区平台功能设置,同时结合网格员考评办法,开发积分模块,有效优化网格平台功能。
(9)关于“考核工作不规范。各板块未严格按照要求对网格员工作进行考核,有的考核与网格中工作补助不挂钩,有的考核不严谨”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对照省市网格化工作考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考评办法,实现对镇村两级中心、城市社区网格员、镇区网格员分层分类考核。
二是加强考核过程监管。每月区中心通报各镇(街道、区)月度考核情况,每季度各镇(街道、区)上报网格员考核汇总情况,区中心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数据,及时下发至镇级中心,开展过程督办,提升工作质效。
三是严格网格经费发放。严格按照区政府2018年第27号会议纪要要求,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网格工作经费,奖优罚劣,进一步调动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学习教育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敷衍了事,且台账过于‘单薄’,资料缺失严重”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坚持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班子成员每周自学不少于2小时,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研讨。主要负责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常态化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研讨会,带头学习研讨、带头记学习笔记、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讲党课。
二是创新学习教育模式。详细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全年活动主题、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认真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全程留痕;积极开展送学上门活动,全年为离退休干部送学2次,资料6套/人。
(1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做不全,未开展‘学系列讲话、强化四个意识’和‘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大讨论活动”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建年度工作重点,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给党员发放学习书籍、组织观看教育影片,开展学习讨论和知识竞赛活动,2019年,发放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书籍每人10余套,组织观看了《大无大有—身边人眼中的周恩来》《时代楷模赵亚夫》《孤岛32年》等教育影片,组织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二是抓好“两学一做”规定动作落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四重四亮”活动,制作了亮身份标示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重读入党志愿、重温入党誓词、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和党员亮身份、服务亮承诺、工作亮标准、担当亮作为等活动。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前往盐城新四军纪念馆、白驹狮子口会师纪念馆等地接受了红色教育。常态化开展“四讲四有”活动,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2-15)关于“重要性认识不足,领导班子缺乏对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学习研究;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促不够有力,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人员力量不足,未明确专人负责,且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需要;阵地管理欠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倾向、工作情绪等方面关心了解不多,深度掌控不够。在利用新媒体开展政治理论宣传方面不够主动敏锐,缺乏有效的工作方法”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区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委领导班子工作议事内容,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责任感,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组织全委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实施细则》以及市委办、区委办《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并定期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始终保持政法各项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根。在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个人述职报告以及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中,把抓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重要报告内容,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
三是加强工作研究。在委政治处设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召开政法系统政治处主任会议,听取政法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委日常学习内容,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四是重视舆论宣传工作。修定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政法委机关工作学习群、政法委移动OA系统、宣传墙、公开栏等阵地管理,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牵头做好政法单位信息报送和宣传评比工作,确保政法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可读性。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采取“一对多”“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倾向、工作情绪、家庭等方面情况。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6)关于“领导班子不够重视。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班子会专门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偏少,党建工作未能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常态化研究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责任, 列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巡察整改期间,委班子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情况。
二是健全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委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党建工作与政法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三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制度,细化了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内容,形成了以规范约束行为的良好运行机制。
(17)关于“规定动作做不全,党组织统一活动日要求开展的‘学习党章、尊崇党章’‘ 入党初衷大家谈’‘ 礼赞40周年、奋进新时代’等主题活动,支部未能有效落实;要求收看《孤岛32年》、学习《支部工作条例》,支部也未组织”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精神,先后3次集中学习了《条例》,领会精神,增强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并明确了支部委员的责职分工。
二是规范“统一活动日”活动的开展。按照区委总体部署和主题教育办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好每月的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开展了“四重四亮”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更好地领悟初心、践行使命。
三是加强委党支部组织建设和“三会一课”规范化建设,开展了“创星争优展初心,为民服务担使命”活动,争创“星级党组织”。
(18)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一本多用’现象比较严重;存在‘多头乱记’现象,同一会议内容在多个笔记本上有记录;有的记录内容次序颠倒;支委会记录缺失较多”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会议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等记录逐一进行全面自查,逐年度列出存在问题清单,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或无法进行整改的内容进行标记,吸取教训。
二是全面修订完善各项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委班子会议、月度工作例会、党支部会议、“周五学习日”等制度,同时严格规范会议程序,做到会前制定方案,向各科室和分管领导征求需上会的议题,并经委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会中,由相应分管领导先汇报议题事项,其他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讨论、发言和表态,坚持末位表态,重要会议印发纪要。
三是严格会议记录,分类规范真实记录会议情况,并实行一年一档。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问题的整改。
(19)关于“组织生活概念不清,支部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的概念、要求等混淆不清,导致执行错位”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通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规范组织生活会,不断增强组织生活会概念。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以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深刻查找了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达到了增进团结、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目的。
(20)关于“基础工作欠账较多,上级布置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全部召开。有的民主生活会记录不祥,且无支撑材料。近三年未正常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向全体党员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作为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作来抓。
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程序,按要求向区委巡察组、区委组织部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前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学习、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对照查摆的问题列出整改事项;会后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实现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学习动员、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审定、表彰处理等组织程序。
(21)关于“批评环节缺少‘辣味’,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痛不痒’,多以工作不足代替自我批评、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有的甚至没有开展相互批评”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重申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求。
二是提高生活会质量,接受巡察以来,先后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均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和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坚决杜绝照抄照搬情况,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8、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混乱,为同一个人的入党事宜先后召开两次支部大会,形成两个自相矛盾的决议”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党务培训。积极组织党务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参加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业务培训、通识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党务队伍建设,提高党务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加强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规范党员档案材料并及时归档。对会议记录人员适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吸取教训。
(23)关于“支委设置不够规范,对党支部委员如何设置概念不清,发文时将个别支委成员的职务名称弄错”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支委设置不规范之处进行整改,纠正发文错误。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厘清工作责任制,把支部委员分管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
(24)关于“党费交纳不够及时,党费原则上每月交一次,我区的做法是每季度交一次,而政法委党支部每半年交一次” 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从2019年9月份开始,按照区做法严格执行每季按标准收缴党费制度,并向党员同志出具《大丰区党费专用收据》,及时汇缴专用账户,建立台账。
(25)关于“存在违规兼职现象,个别党员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排查企业、社团兼职人员,对确需在社团兼职的按组织程序报备,同时确保兼职人员兼职不取酬。
二是做好规范清理工作,加强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在社团兼职相关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26)关于“布置工作不切实际,网格信息采集工作过于追求成绩,要求网格员每天必须上报问题处置情况,不报则扣考核分,部分网格员为了完成任务编造虚假信息进行上报”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专项整治五种不良风气”“正风肃纪看机关”“委机关作风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等活动,围绕8种类型25方面问题,深入排查,逐一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网格化工作调研,组织开展网格化社会治理“村村到”调研、主城区专职网格员座谈会等活动,组织区中心力量到镇(街道、区)开展面对面辅导10余场次,深入一线了解网格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推动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27)关于“工作落实不够深入,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现象,多次‘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仅在‘周五学习日’方案中提及,有的活动仅在会议记录中以‘传达学习、动员部署’一句话带过”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加强工作督查力度,通过周小结、月例会等形式,编制重点工作推进表、日常工作月报表,项目化、清单式推进,做到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28)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未严格履行‘一票四单’制度;部分公务接待费存在同一天开票,不同月份报支的现象”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事先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接待“一票四单”制度,严格遵照标准接待,实行一事一结一报制度。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财务管理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
(29)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变通处理招待费;部分支出无明细;票实不相符;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重点加强财经纪律、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等业务知识学习。
二是修订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三公经费”报销流程,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印制《物品采购计划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严格实行固定资产一物一单制度,新购固定资产全部实现登记、对账、核销等动态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
12、关于“日常管理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
(30)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支部对党纪党规学习贯彻不够,未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日常学习,结合支部学习、周五学习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强化主题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对照党章找差距”活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剖析原因,边学边查边改。
(31)关于“谈心谈话运用不够,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力,支部书记与各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所属人员未进行廉政谈话;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不够到位”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班子成员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谈心谈话制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要求进行了专门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对谈心谈话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内容的认识。
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谈前做足功课、谈中精准发力、谈后增进团结。
三是切实提升谈心谈话水平和效果,结合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春节前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座谈交流、走访看望、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和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违纪问题的通报、讲心得谈体会,以案示警等方式,班子成员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20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条线进行集体谈话1次。
(32)关于“文书档案管理不规范,2016-2018年收发的正式文件,未进行登记、归档管理,造成部分文件资料丢失”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档案整理工作,严格按照区档案管理要求,对文书档案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归档。
二是加强与区档案局的沟通交流,提高委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
(33)关于“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工作落实不力,2018年之前的工作开展不正常”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明确了委主要领导为全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充分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二是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委工作大局,与政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与政法工作同向发力格局;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部署,详细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切实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本委的落实。
三是积极推动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强化年”要求,牵头开展“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年”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34)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压力传导不到位,仅仅满足于学习传达,缺少具体的行动措施”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承担的具体责任,并对履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提醒;强化履责痕迹化管理,对履责过程采用“照单履责、全程留痕”的方式纪实,对履责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分类分项进行全面记录,定期进行检查。
二是积极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责任,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报告制,班子成员向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履责工作情况。
三是落实日常谈话提醒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35)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力,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日常监督,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区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廉政规定,既负责所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又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定期召开月度工作例会,各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委主要领导汇报分管领域“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适时开展走访调研,实地查看政法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各项规定和禁令的落实。
14、关于“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36)关于“‘510’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未形成,区委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未全部落实到位”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正常开展“510”警示教育、节假日警示教育、“忏悔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实景警示教育等活动,促进全委党员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做到明纪在先、挺纪在前。
二是定期开展反腐倡廉实景警示活动,拓展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三是组织观看《榜样4》专题节目和区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近几年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原因,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警醒党员干部,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37)关于“‘三排一降’工作开展不够认真细致,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格次评定表填写不规范,部分人员自我小结部分网上抄袭”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及时调整岗位廉政风险教育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发动全员积极参与的氛围。
二是认真开展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制订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重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纪规定,切实对照岗位风险点、法纪条文和所排查的类似案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隐患。三是健全活动资料。坚持工作留痕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点管理台账,坚持一人一档跟踪管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坚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把区委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大丰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科学决策和有效举措,积极推进平安大丰、法治大丰建设,着力建队伍树形象,推动政法各方面工作得到不断提升。
二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名党员干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委机关日常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严起来、实起来。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一以贯之、步步深入。全力支持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构建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三是进一步加大后续整改。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加大抓好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巡察建议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健全完善“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分步推进和长期攻坚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以钉钉子精神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克服畏难情绪,勇于担当负责,合并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标杆”意识,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探索建立抓整改的长效机制。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解决面上问题和深入剖析根源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统一起来,从源头上堵塞滋生各种问题的体制漏洞,切实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果推动全区政法事业迈向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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