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0年6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毛建东组长代表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周云冲主任代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讲话提要求,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朱亮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区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办法(试行)》,把握政治定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毛建东组长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政治意识不够强方面,主要表现为政治领导不够有力,对党的建设不够重视,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群众利益的成效不够显著;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方面,主要表现为“三会一课”不够严肃,“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不够严肃;三是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方面,主要表现为党员发展工作不够扎实,党员教育工作不够扎实,党员管理工作不够扎实,组织人事工作不够扎实;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方面,主要表现为党组抓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识不够强、措施不够实,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五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方面,主要表现为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严格,收费窗口管理存在漏洞,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食堂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毛建东组长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二要筑牢战斗堡垒,着力推进党的建设;三要持续正风肃纪,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四要大力创新举措,推进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
周云冲主任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区人民法院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一要压实主任责任,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二要狠抓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三要切实做好规定动作,客观真实反映巡察问题整改情况。
朱亮同志表示,区委巡察组提出的巡察意见,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坚决整改到位,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到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上来。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落实巡察意见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保持政治上的警醒,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坚决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始终聚焦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二是落实政治责任,切实提升整改落实巡察意见的实效性针对性。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对号入座,逐条逐项分解,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期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每个问题,都有专人负责。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起来,对可以立即整改的,坚决立行立改;对需要进行长期整改的,做好统筹部署,尽快把工作布置到位。三是增强政治担当,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巡察意见的常态化长效化。把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整改落实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把整改落实与履行审判职能相结合,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区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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