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关于印发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养老服务资金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大巡办[2020]12号)反馈意见收悉。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抓整改落实的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肃认真对待,深刻认识此次专项巡察的重要作用,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当前紧迫的政治任务,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不折不扣地完成养老服务资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局党委专门成立养老服务资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朱晓扣同志任组长,吴淳任副组长。6月14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诚恳接收巡察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盘点、跟踪问效、对账销号,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发现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党委落实区委巡察养老服务资金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大民发[2020]109号),对14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层层传导压力,提高整改实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14个问题中,11个问题已对照上级要求整改到位并常态化实施,3个问题正按时序要求,加快整改落实。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
1、资金投入缺少科学规划
(1)“在政策资金的整体使用上,没有能够用活用足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政策”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江苏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社[2020]42号)要求,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内合理安排使用养老补助资金,在指标下达时制定初步分配方案。
(2)“在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维护、符合条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等方面均没有支出,惠民政策未能充分用好”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①已启动对100户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对刘庄镇、小海镇、三龙镇和大中街道进行前期调研,目前已完成评估初审,已向财政申请30万元改造资金,通过公开招标由第三方组织进行实施,确保今年完成100户任务目标;②已投资110万元建成智慧养老指挥调度中心和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服务对象信息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从6月份开始,已在全区统一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已完成服务工单8.4722万单;③已为1363名城乡特困人员购买了护理保险。
2、养老服务类支出占比不高
“在使用的资金中,服务类支出占比不高,用于养老服务补助不足”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已制定出台《大丰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标,在全区统一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项目三年总资金5558万元,其中三年服务性投入约4896万元。约3000名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40元至240元标准)和2.4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40元标准),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确保每年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量不低于养老总资金的50%。
3、审核基础台账不全
“台账资料不健全、不完整,与平台对接不科学,导致很多服务的真实性无法核实”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将以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程为契机,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服务商的基础台帐资料,已制定《大丰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考评办法》来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②已开通“12349”居家养老服务热线,统一为老年人提供呼叫服务,同时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江苏悦达康养产业有限公司服务强化监督管理;③各镇(区、街道)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调查处理服务投诉,定期进行问卷调查;④通过区12345热线定期对接受服务的老人进行电话回访,参与居家养老工作投诉的处理。
4、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发放评估审核不严
“个别养老机构在首次申请床位建设补助时,没有评估机构出具的建设评估报告却通过了验收,并在申请当年开始给予补贴”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对今后对申请建设补助的民办养老机构,将按照《盐城市区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严格对照申请审批程序,符合补助条件的及时发放建设补助,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5、资金拨付审核责任心缺失
“资金审核官僚问题突出,民政局拨付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时依赖于各镇民政办的统计汇总表,镇民政办提供的汇总数据由服务中心提供,服务中心的数据又以服务商报给12345平台为基础,区和镇职能单位相互依赖,既不核实也不抽查”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①制订《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审核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审查,严格动态管理;②8月6日已进行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今后也将大力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③加强责任追究,对造成财政资金流失,坚决追究责任人责任,大中街道、草庙镇等多支付资金已全部追回并上缴财政。
6、资金拨付后缺监管
“民政、财政等部门近三年从未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专项资金动向不作跟踪”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①修改完善《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使用资金的检查和绩效评估;②严格按照《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养老资金按规范程序进行申请、审核、发放,对未使用的资金予以追回;③加强责任追究,对造成财政资金流失,坚决追究责任人责任,对三龙镇居家养老账面结余资金全部追加并上缴财政。
7、居家养老服务商选择缺少规范
“在服务商的选择上没有配套制度,也没有引入竞争机制,服务商的选择基本是指定的,各镇区服务商素质参差不齐”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已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由江苏悦达康养产业有限公司承接我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在全区统一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月份已逐步开展居家老年上门服务,已招聘17名服务站站长和161名助老员。实行季度服务质量综合考核百分制,民政局每季度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我局将加强对第三方江苏悦达康养产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对服务项目设置、服务过程、实施结果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估。
8、服务的标准缺少刚性约束
“为获取奖补资金,求量不求质”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①我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已由江苏悦达有限公司中标,合同明确6大项25小项服务内容、服务单价、服务标准,悦达康养老公司上门根据老人意愿签订服务协议;②已制定《大丰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将严格按照《大丰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③已落实镇(区、街道)明确专人,通过问卷调查和纠纷调处,监督服务质量。
9、失能老人分级补贴标准未执行
“失能老人分级补贴标准未执行,2019年实行‘一刀切’,40元/月的最低补助标准变成了最终标准”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大丰区天宇养老服务评估中心已完成对全区2974名困难老年能力等级评估工作,其中能力完好108人,轻度失能2218人,中度失能360人,重度失能288人,评估结果已分批在大丰日报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按照按照评估等级给予每月240元、160元、80元、40元不等的服务补贴标准,并进行动态管理。
10、呼叫服务平台使用脱节
“全区面上正常使用的12345服务平台2019年底停用,新的12349平台尚未接入,未能及时明确过渡措施,导致部分镇区服务处于断档状态”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①由智慧养老指挥调度中心和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负责全区养老服务的调试、运营管理和监管。②合同约定悦达康养公司必须无偿向民政局提供全部平台电子数据信息。同时民政局与农商行建立合作关系,将农商行互联网金融服务作为备用平台。
11、巡察反馈涉及养老服务问题整改不佳
“2018年区委巡察民政局党委指出的‘养老服务工作缺乏调研,重量不重质,落实效果不佳’的问题整改措施中,加大督查力度、抓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行工作尚未完全到位”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专业化水平不高、服务项目较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高,老年人助餐点覆盖面低;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套服务未能有效跟进,运营率偏低等问题,制定了《大丰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并反复修改,提出了抓好“四个提升”,提升运行工作机制、提升设施管理水平、提升养老服务内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通过,民政局正在按照时序进度有序推进。同时,对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加强调研,及时解决。2020年制定出台《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今年养老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正在整改中的问题
1、支持激励性投入力度不大
(1)“全区18家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不足,专业型服务人员短缺,三年来仅组织过1次17名护理人员到盐城参加初级培训”问题。
整改措施:已出台《2020年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行动方案》,重点抓好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服务质效、养老服务保障“三个提升”。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方面,贯彻《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联合区人社局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全年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0名。今年9月12日,在区福利院开展2020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班第一期,已培训53名养老护理员,第二批预计10月份开班。将建立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与入职补贴和服务价格挂钩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
(2)“未能结合养老机构收住老人情况对养老机构组织开展运营评估,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零支出,扶持和推动养老机构积极发展的政策未能得到很好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①将严格按照《盐城市区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落实社会力量投资举办或公建(办)民营的各类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并通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进行管理;②将重点抓好高质量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社会参与和资金使用管理五个方面考核工作,力争我区在2020年度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中位置前移。
该问题将于2020年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责任人:吴淳吴孟 陈亚军
2、资金结算不及时
“未按规定按季结算服务补助资金;仅2017年发放‘以奖代补’资金”问题。
整改措施:正在对相关镇(区、街道)2019年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进行审核,严格审核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人数、服务次数、服务内容等,确保资金补发规范准确,今后严格按季结算服务补助资金。
该问题将于2020年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责任人:吴淳吴孟 陈亚军
3、资产交付后没跟进
(1)“民政局向公办养老机构配发的护理床、医疗器械大都未纳入养老机构固定资产账”问题。
整改措施:已要求各镇(区、街道)养老机构立即将民政局配发的护理床、医疗器械记入养老机构固定资产账户,目前13家养老机构护理床、医疗器械已全部登记入账。
(2)民政局、原大中镇、海阳集团进行居家养老服务三方协作时出现的部分固定资产‘三家不清’现象”。
整改措施:正联合大中街道对海阳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为保证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这部分资产移交大中街道,提升大中街道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效率,多支付建设资金已追回上缴财政。
(3)关于“为13个敬老院医务室购置的医疗设备没有拆封安装,医务人员坐诊巡诊制度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配发各镇(区、街道)养老机构医务室的医疗器械已全部安装到位;②已主动与卫健委沟通,同时发函邀请卫健委安排人员牵头,与我局共同做好对13家公办养老机构医务室医疗设备验收工作,并按照《关于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大卫计[2019]9号)文件要求,选派医护人员进驻养老机构医务室坐诊或定期开展巡诊。
该问题将于2020年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责任人:吴淳 刘书云 吴孟 陈亚军
三、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盯整改重点,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大丰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发展理念,坚决把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养老服务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时序进度。严格执行整改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按照整改方案,所有整改问题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效果;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力争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依照职权,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再认真排查剖析原因,堵塞制度、程序方面的漏洞,做到“知责尽责”,确保重大问题不缺位。全力以赴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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