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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大丰区科协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1-05-17 15:55:39 点击: 【字体:

大巡办〔2020〕18号反馈意见收悉。根据要求,我会迅速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科协党组抓整改落实的情况

区科协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点工作来抓,学深悟透有关巡察工作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6月2日,区委巡察反馈会后,我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于6月4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黄静任组长,周淑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单位负责人调整后,我会又及时对整改小组做了调整,由鲁丽霞担任组长,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严肃对待,主动认领,认真整改,见到成效。

二是明确整改目标,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我会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在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6月17日,我会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大丰区科协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以正式文件印发;明确集中整改时间为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8月1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17日);第二阶段,全面整改阶段(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8月2日);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8日)。《整改工作方案》下发后,我会迅速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认领单,对15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组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原党组书记黄静多次过问整改进度,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提要求、作部署;人员调整后,两任党组书记就科协巡察整改事项做了沟通和交接,确保区科协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脱节,新任党组书记鲁丽霞于7月9日、7月14日,7月23日专题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会办具体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区委巡察组反馈的15个问题中,除中层干部长期缺位的问题没有整改外,其他14个问题已对照上级要求整改到位并常态化实施,整改率达93%。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我会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工作的整体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截至目前,修订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1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格局。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1、服务意识不够强。“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职责定位学习不够,对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桥梁纽带作用认识不清。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仅满足于开展“科技工作者日”“科普宣传日”活动。

①制定并下发了《区科协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实施方案》,方案从联系服务对象的确定、服务的内容、服务方式方法及服务的要求五个方面对科协工作人员服务科技工作者进行了规范,提升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好科协作为党和政府与科技工作者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②制定了2020年度区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筹备各项活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增强科技工作者对科协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科协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③制定了《区科协机关岗位责任制度》将科普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人员身上,确保所有人员都要有科普任务;④以《盐城市大丰区科协基层组织建设“4+1”实施方案(试行)》(大科协【2018】24号)为依据,加强对基层健全科协组织的指导力度,推动我区科协组织向基层延伸,确保“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的更高要求;⑤对全区科技工作者开展意识形态方面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把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房金钧

2、引领学会、协会发展乏力。与学会、协会的工作联系仅有一年一次的年审盖章,日常指导、管理、监督缺位,导致学会、协会建设总体水平不高,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承接科技评估等政府转移职能的需要。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区科协所属学会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主动对接,加大对学会、协会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学会活动、强化学会组织管理;对科协主管的学会、协会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积极对接活力不强、建设水平低的僵尸学会(协会)所属的部门和行业,督促开展科技评估等活动,对确实不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部分(学会)协会,按照大机发309号文和大机发183号文的精神,采取脱钩的办法进行处理。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落实。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3、科普基础工作不扎实。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还有较大差距,引导全社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制不完善,发展科技志愿者队伍存在瓶颈。

①对现有5家“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进行提档升级,争取达到STEM实验项目目标要求;继续探索挖掘青少年教育阵地,对有条件创建STEM实验项目的阵地逐步进行培植。②切实承担起区科协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发动科技志愿者服务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系统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完善和落实有关支持科普设施建设的保障政策;④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科普事业,不断拓展客户,多元化驱动,充分发挥好各类科技社团,企事业单位和大众传媒的作用。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4、“智库”建设滞后。我区科技工作者的数量、分类等底数不清,没有建立科技工作者数据库,调动科技工作者的能力作用发挥不明显。

①发挥区省级科技创新智库作用,在已建立的省级“科技创新智库”、“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的基础上,建立3~5家区级科技工作者调查站点②整合资源,把各方面的人才、科技工作者,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吸引、凝聚、组织到科技创新智库团队中来,打造一批综合型、复合型、有创新能力和凝聚力的研究团队,把科协潜在的人力资源转变为现实的智力优势;③建立成果发布机制,采用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编印《科技工作者建议集》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科技创新智库的研究成果。④借助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周等活动时机、评选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优秀学术成果等为载体,积极服务科技工作者,增强科技工作者对科协组织的认同感,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5、动真碰硬不够,缺乏担当的勇气和魄力。历届班子都未能解决个别人员正常不上班、上班不正常的问题,日常工作长期依靠班子成员自身或依靠班子成员带领劳务派遣工、志愿者完成。

①修订完善了《区科协机关工作制度》用切实可行的《请销假制度》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形成刚性约束力;②严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由主席、副主席分别找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要求在职人员要严格落实区科协《机关日常管理制度》;③通过制定区科协《机关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注重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培养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担当服务的意识。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房金钧

6、“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有时出现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参加党组会办会现象,存在有会办、无结果的现象,大额资金使用不会办和先使用后会办现象。

①制订《区科协机关会议制度》形成《主席会办会》《科协党组会》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会办清单,根据清单厘清主席办公会、会办协商会和科协党组会议事的范围,实现党政议事分开,并形成完善的会议记录和党组会办纪要,认真抓好落实;②认真执行区纪委下发的“三前”监督事项报告制度;③坚持长效机制,对项目实施工作要从调研的源头抓起,把好关口,避免出现“有雷声无雨点”的现象。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7、教育活动参与度不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深不实。

①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回头看”行动,对活动中不深不实的方面进行梳理,举一反三,汲取教训;②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在今后的学习教育中,扎实抓好调查研究、深刻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③制订《区科协机关学习制度》,办公室根据不同的层次,分别列出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机关年度学习计划,并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开展学习内容考核。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8、党费收缴不规范。

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明确党费收缴标准和收缴渠道,建立党员及党费收缴台账,提醒、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公示。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9、党员活动问题多。支部党员大会长期有非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活动考勤不严,党内会议长期由非党员执笔,科协党支部未设支部委员会,却有支委会会议记录,近三年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均未开展相互批评。

①按照《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和相关要求,制定好活动方案,落实好考勤签到制度并做好会议纪录;②明确专人负责,对2017年以来支部开展的活动认真开展“回头看”,进行全面自查,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或无法进行整改的事项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今后加以规范;③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范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的程序;④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自我批评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指出问题,真正使“红脸出汗”成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常态。⑤会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实事求是、抓住要害。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10、干部任用不严谨。中层干部配备长期缺位,未执行轮岗交流制度,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

按照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对我会在同一岗位任职达10年的科普工作部部长房金钧进行轮岗交流,对任职达19年的学会工作部部长宋海威免去职务,今后将轮岗交流形成工作机制,长期加以执行,提振科协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11、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手册》填写不规范,主要负责人审核简单化。

①按照区科协《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抓好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强化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意识;③严格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履职手册》填写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履职手册》填写内容要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切实取得监督成效。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12、警示教育开展不力。近三年,警示教育仅是传达学习上级精神,未能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及下属学会、协会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刻学习交流。

①制定完善了《机关廉洁自律制度》,重要节日前组织开展科协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部署会;②结合科协实际,扎实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参观上海知青馆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忘初心、警钟长鸣》,党组书记以《以从严治党的新成效助力推动科协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题,为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③结合科协实际,扎实开展“清风行动”,督促所属学会、协会落实好“三排一降”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活动,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降低岗位廉政风险;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两任党组书记特别是新任党组书记一到任,于7月5日与科协所有工作人员、学会(协会)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人员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提醒警示动作,做好记录。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13、资金资产管理不严。科协没有对科普经费制定管理办法,经费使用无计划、无标准、无流程,随意性较大;确定的科普项目无立项、无评审、无监管,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缺乏制度约束和跟踪监管机制。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对使用科普经费购买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设备,本单位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也未履行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①制定并下发《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和《区科协财务管理制度》、《区科协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及财政要求抓好科普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管;②年初做好科普经费使用预算及计划,严格按预算及计划落实科普经费,规范科普经费在项目立项、使用过程及项目落实后的评审及经费的划拨;③对近三年来使用科普经费购买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回头看”,查清底数,与使用单位完善好交接手续,督促使用单位做好补记入账,确保资产不流失。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1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无依据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一票四单”规定执行不严,有超标准接待和后补审批单的现象。

①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我单位在“公务接待”、“三公经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不能整改的做到举一反三,今后加以规范;②根据《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级机关单位考试、评审、讲课等劳务费发放的通知》(盐财预【2019】20号)精神,对近三年来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无依据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整改,要求相关人员退回不符合规定发放的津补贴;组织财务人员、负责接待人员学习《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一票四单”制度,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和后补审批单现象。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15、财务报支不规范。2016年12月存在报销附件不齐全、重复报支出差补助和夹报非出差时段费用现象。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现象。

①组织科协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大丰区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调整大丰区出差伙食补助相关标准的通知》,确保出差人员按标准严格落实规定;②对近三年出差报销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报销附件不全的进行补充完善,对不合理报支出差补助和其他费用的,查明原因,进行整改;③对本次巡察中指出的有关人员套取资金问题,主席与当事人员进行了谈话交流,查明事情的原委,相关人员已将套取的奖金上交区科协账户。

该问题8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淑兰

三、巩固整改成效

区委巡察组对科协的反馈情况,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实事求是、公道客观,对我会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区科协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从个性问题中归纳经验,采取“边整改、边总结、边发现”的方法,深挖问题根源,汲取经验教训,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群团部门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发展理念,坚决把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科协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过程,不折不扣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区委巡察组、派驻纪检组的联系,积极支持开展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严格执行整改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按照整改方案,所有整改问题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四)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注重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总结和运用;坚持举一反三,倒逼制度、机制的完善;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真正发挥作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上来,为践行“两海两绿”、主攻“四大经济”,在实现“两高”目标中勇挑重担走在前列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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