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妇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工作。6月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抓整改落实情况
区妇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带头,扛起主体责任,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忠诚老实的政治品格、动真碰硬的政治担当,扎实推进整改,放大整改效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充分凝聚整改共识。充分认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更是促进妇联事业发展、个人进步的有力推动器。巡察反馈会上,鲁丽霞同志代表区妇联作了表态发言,明确要求一定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存在问题,有效抓好整改。6月3日,区妇联召开专题会议,就《关于巡察区妇联党组的反馈意见》和《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及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专题学习、提出具体落实要求,进一步将思想统一到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上来,进一步凝聚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的思想共识。
二是聚焦问题,细化措施,切实夯实整改责任。始终坚持巡察整改“不回避、不争论、不推脱、不遮掩、不甩手”五不原则,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一件一件对照整改,一项一项夯实责任。巡察反馈会后,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让各部门分块认领,形成整改方案初稿。6月4日至11日,区妇联逐条逐项完善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夯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强化整改措施实效,形成整改方案初稿。6月15日,整改方案初稿经区分管领导: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陈华审定后,上报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审核。7月2日,经区委巡察领导组认可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整改方案通过后,遂下发了《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妇联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妇发[2020]19号),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传导到每个责任主体。
三是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 坚持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摆在重要位置,作为解决当前和今后同类问题的根本举措,贯穿整改全过程。坚持立破并举,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作为契机,找寻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挖掘深层次根本原因,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与抓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成果落地生根、持续发力。目前,围绕党的建设、议事决策、日常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或修订了14项制度规定,健全闭环式管理制度体系,使之成为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和工作规则。
四是强化领导,明确分工,有力保障整改推进。区妇联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鲁丽霞任组长,副主席陈惠娟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组长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领导、全盘负责、整体推动;副组长根据分工负责相应条线的整改领导工作,各成员负责具体整改工作的贯彻落实,通过建立完善巡察工作领导机制,形成整改落实强大领导合力,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团结引领广大妇女群众作用发挥不够
1.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有偏差。
一是出台了《大丰区妇联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制度》,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原则上一周内组织学习。二是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区妇联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大局中去思考、定位、谋划,在制定工作计划时,主动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要求,自觉担当。三是按照《盐城市大丰区妇联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7]101号)文件精神,草拟了《盐城市大丰区妇女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大妇发[2020]20号),已按规定报区编办审核,等待编委会核定。
该问题已于2020年7月19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海宁。
2.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出台了《大丰区妇联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制度》,及时开展先进典型宣讲活动,用带露珠、冒热气的鲜活典型感染广大妇女,以生动的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建功新时代”。二是在“大丰女性”官微开设“巾帼勇担当 温情守家园”“浓情五月天 感恩母亲节”“传承优良家风 争创最美家庭”“书香飘万家,我与孩子共成长”等专栏,发布微信文章27篇,利用网络阵地发声,宣传各类巾帼典型。
该问题已于2020年7月19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陈惠娟,责任人:明军。
3.妇女“娘家人”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是执行“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每年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0天。5月份,区妇联开展“三走进”活动,集中走访全区15个乡镇、街道的复工复产企业、女致富带头人和经济薄弱村,进一步了解基层实情,收集基层妇女需求,帮助解决基层难题。二是切实增强普法维权工作力度。利用官微“大丰女性”,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青春自护,六一童乐”普法进校园、“法治宣传进企业,司法助力促发展”“法律、健康、教育、育婴咨询进社区”“科协大讲堂”等一系列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提高广大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6月,组织各级妇联认真学习《民法典》,自制《一图读懂<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向全区妇女群众介绍《民法典》相关知识。三是出台《大丰区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接待制度》,严格信访办理程序,规范做好自接信访,今年上半年共参与调解纠纷24起,其中帮助解决家暴问题9起,通过家事调解、法律途径等方法有效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及时回复办理12345热线转办和上级妇联交办信访件。与区司法局公证处开展“建设幸福家 用法护大家” —“幸福家”婚姻家庭公证法律专题宣传活动,联合开设“‘幸福家’法律公证服务站”。
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5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陈惠娟,责任人:周海宁、明军。
(二)党组向心力不够,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4.班子成员之间同向发力不够。
一是8月14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强化自身建设问题,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相互合作意识,树立“工作一盘棋、班子一条心”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妇联班子的活力和合力。二是出台了《大丰区妇联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7月31日,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加强沟通交流,达成思想共识,凝聚班子力量。
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14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海宁。
5.议事规则不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
一是出台了《大丰区妇联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完善了《大丰区妇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健全议事规则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明确议事流程,界定职责范围。按要求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广泛调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重大事项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上半年,区妇联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履行“三前”监督事项报告5次。二是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相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该问题已于2020年7月19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海宁。
6.意识形态引导不力。
一是成立大丰区妇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工作,列入党组会专题研究、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周工作例会、月度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做到与妇联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制定了《大丰区妇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压紧压实责任,推进工作按计划落小落实。三是出台了《大丰区妇联“学习强国”督查考核制度》,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建立学习督查制度。每日在区妇联机关工作群中“学习强国”学习打卡,定期通报积分排名。
该问题已于2020年7月19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陈惠娟,责任人:明军。
(三)党建基础薄弱,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7.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完善了《大丰区妇联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8月14日,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下半年机关党建工作,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二是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狠抓述职评议考核,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三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任务分工、完成时间节点、相关责任人员。
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15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海宁。
8.组织生活不规范。
一是制定《大丰区妇联“三会一课”计划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讲好党课,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记录,确保内容规范、准确全面。6月29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赴小海镇海西村参加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二是认真落实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会议召开标准,做好会议召开前准备,保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牢牢把握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三个关键环节。坚决做到紧扣主题,纠正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诚恳、不深入、不透彻的弊端,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按要求认真组织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先后组织机关党员观看视频《逆行者》,学习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等,通过党组织统一活动,强化政治学习,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做好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记录,强化图片资料收集,确保活动记录真实全面准确规范。
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5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海宁。
9.党员管理要求不严格。
一是制定《大丰区妇联党支部活动考勤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做好支部活动考勤记录,以制度规范党支部活动的开展。二是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认识,将每位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并对开展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三是按照规定缴纳党费,按季缴纳。
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5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海宁。
10.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不断规范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制定了《大丰区妇联评先评优考核办法》,做实做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动作,确保全程记录准确完整。
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5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周海宁。
(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11.公务接待不规范。
一是出台了《大丰区妇联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精神,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的申请流程、接待标准、报销要求,并严格执行。二是6月23日,组织机关全体认真学习有关规定,重申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公务出差等方面的要求,增强全体人员执行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和规范性。三是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对“三公”经费和单位重大支出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手续。
该问题已于2020年7月19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陈惠娟,责任人:周海宁。
12.形式主义仍未杜绝。
一是出台了《大丰区妇联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的计划及责任分解表》,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开展述职“亮晒”工作成绩单等妇联工作新模式,提高妇联干部的工作效能。二是出台了《大丰区妇联机关干部分片联系制度》,要求妇联干部放下架子,沉下身子,重心下移,不在办公室电话遥控指挥,直接深入基层了解情况,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三是完善了《大丰区女干部“赋能提优”项目实施方案》,拟于下半年举办全区妇联干部业务培训班,开展妇女维权、人文素养提升等培训,组织乡镇妇联主席赴其他兄弟县市区学习参观,拓宽视野,增强她们的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
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5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陈惠娟,责任人:张清儒。
13.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一是区妇联分管负责人对妇联机关全体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个人谈话,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规范收发文登记等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和“四治四强”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坚决整治作风问题。
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15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陈惠娟,责任人:周海宁。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14.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一是制定了《区妇联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责任界线。二是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参观培训等多种方式,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参观“尚德昭廉”廉政教育基地、支部书记鲁丽霞为全体党员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廉政党课。
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5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鲁丽霞,责任人:张清儒。
15.财务支出不规范。
一是重申《大丰区妇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费用报销附件必须完整规范,慰问金、劳务费等发放时做到领款人、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等信息清楚。二是针对劳务支出无明细和虚列支出的问题,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并组织学习财务制度,杜绝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涉及重复报支出差补助的2名人员,已于7月27日按规定分别退回多报的出差补助到机关事务局账户。
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5日前整改完成,责任领导:陈惠娟,责任人:周海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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