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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党总支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3-03-23 15:59:47 点击: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巡察组202259日至610日对区城建集团总支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3日向区城建集团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城建集团党总支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推动国企改革发展的过程。

1.增强政治自觉,夯实整改责任。集团党总支积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8月3日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当天连续召开了支委会和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对反馈意见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形成了“党总支牵头抓总、责任单位全力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2.精心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集团党总支专题讨论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大类12个方面46条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措施118条,做到逐级明确、逐人明责。多次向区委巡察办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头等大事来抓,全面传导“两个责任”压力。

3.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集团党总支先后6次召开党总支委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46个问题进行逐条研究,确保解决问题不敷衍、整改提高有成效。

4.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督导检查。集团党总支把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系统施策、齐头并进。坚持责任到人、跟踪问效,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

5.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常态长效。集团及时修订完善《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制度(试行)》、《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盐城市大丰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45项,规范集团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城建集团反馈的46条问题,通过集中整改,目前已有43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自觉尚未形成,党的政治领导有所淡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党的领导与集团治理深度融合、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党建文化与企业文化深度融合、党内监督与廉洁从业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工作体系化、党建考核绩效化、融合融通长效化,以党建促经营,以经营强党建。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上级党委关于“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要求,建立党总支理论学习会、“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方针、政策、条例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讨论。2022年8月份以来,集团党总支下辖集团机关党支部开展党课2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议7次;振城公司党支部开展党课5次,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议10次;规划测绘联合党支部开展党课1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议7次;保安公司党支部开展党课3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议2次。

2、关于“党组织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尚未真正全面确立,党的全面领导有所虚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将党建工作写入各级公司章程。集团公司和振城公司、规划设计院、测绘院公司、城镇净水公司、广厦公司、海城旅游公司、沪城公司、惠丰才公司、水发华厦公司、万城公司、谐城公司、泽城贸易公司、五环场馆公司均完成党建入章工作。做到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3、关于“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党的核心领导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集团党总支“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先经集团党总支委员会详细、充分研究讨论,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必须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战略部署在集团贯彻落实。2022年4月27日党总支委员会批复成立以来,共召开党总支委员会36次,前置研究重大事项417项。二是完善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记录。严格执行党总支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制度,做好党总支委员会议记录,对研究讨论内部资源整合方案、薪酬管理制度、用工制度等若干重要事项详实记载。三是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治企兴企水平。要求各党支部正常开展党建工作,丰富党建活动形式,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各项活动记录,健全活动台账。

4、关于“公司制改造尚未全部完成”问题的整改。

深化公司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管理法》、《江苏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江苏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盐城市国有企业公司制的改革方案》、《盐城市大丰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晰职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已将盐城市大丰区城乡规划市政设计院由集体所有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5、关于“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国企三年改革要求,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振城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22年7月做到应建尽建、“外大于内”。城建集团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其中内部董事3名,国资办委派外部董事4名。振城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其中内部董事3名,外部董事4名。二是加快推进集团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经理层成员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集团及重要子公司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发挥党总支“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形成党总支与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进行长效管理。

6、关于“债务沉重且短期内难以化解”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控投资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投资计划,严控非经营性项目投资,杜绝非必要投资,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二是降低融资成本。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不断扩大标准化融资产品份额,主动压降非标产品比例,降低融资成本。银行融资成本控制在7%以内,非标产品融资成本控制在8%以内。三是压降运营成本。通过建立《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大力压降运营费用。四是增加经营性收入。根据《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十四五”规划》,加快转型发展,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做大做强主业,增加经营性收入,不断提高项目收益。

7、关于“主业核心竞争力短期内难以形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主业主责,优化调整集团公司内部资源布局结构,“一企一策”,形成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方案。按照《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十四五”规划》,全面改革创新,加快运用市场化手段,提高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效率,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立足主责主业、立足本地本区域、立足能力范围,优先盘活现有资源、资产。推进城市开发建设、资产运营、市政工程施工、环保产业等主营业务,使主业更加突出明显。二是集团子公司振城、广厦、万兴公司已陆续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盘活现有土地,优化投资方案,严格成本核算,提高投资效益。其中振城公司正在开发润富花园二期、德惠花园二期保障房项目,广厦公司正在开发草庙镇、大桥镇保障性住房项目。万兴公司正在开发香港绿地新天地房产项目。三是加强投资项目经济分析,根据区国资办《关于下达国有企业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编排城建集团2022年度投资计划表,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印发。超过2000万的投资项目需经过可研论证,报区重大项目投资委员会过会通过,方可实施。

8、关于“专业人才不够充裕,支撑作用难以满足发展需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出台《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用工管理制度(试行)》,规范选人用人。二是坚持内部育才。制订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对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制定《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管理制度(试行)》,鼓励内部员工考取职业资质,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2022年8月份以来,有12人获得职称,其中中级5人,初级7人。三是加大引才力度。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年初向区国资办申报人才引进计划,及时引进专业型、复合型等紧缺人才。已引进名校优生4名。

9、关于“债务风险处于高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加有效净资产,对内挖掘自身资源、对外寻找有效资产注入,降低资产负债率。二是严禁公益性项目或无收益项目的投入,严控非经营性项目投资,杜绝非必要投资。做好经济分析调查报告,增加经营性项目。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增加经营项目投入,不断提高项目经营收益。三是降低融资成本,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不断扩大标准化融资产品份额,主动压降非标产品比例,降低债务增长速度。四是压降运营成本,通过建立《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压实责任主体,从细微处着手,逐步压降运营费用,降低债务风险。五是针对万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环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两家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企业,集团将通过降低负债、严控各项成本、提高收益等途径,降低资产负债率。

10、关于“贸易风险处于高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财务、法务部门共同参与积极清收。二是聘请专业人士指导,由于各家企业欠款情况、资产抵押情况、企业经营情况、配合情况各不相同,邀请专业律师进行指导,明确工作方向,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清缴效率。三是完善基础资料,针对各家企业欠款情况,在原有对账确认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资料,对各家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股东进行摸排,确保资料详实、准确,形成一企一档。四是采取有效措施,与企业实控人签定连带担保协议;对其设备进行公正抵押,制定还款计划;同时对应收账款及时进行对账追踪管理、定期分析,及时追要欠款。五是规范业务流程,围绕货权和财权,制定、完善、优化业务流程,规范付款节点,降低贸易资金风险。

11、关于“担保风险处于高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担保业务风险管控,通过综合协调、有效分担,逐步压降担保规模。二是进一步完善担保流程,严格对外担保管理,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根据区国资办规定要求,在2021年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的基础上,制定《盐城市大丰区城建集团担保管理制度(试行)》,加强担保管理,确保无违规对外担保。三是对内挖掘自身资源、对外寻找有效资产注入,增加有效净资产。

12、关于“安全生产风险处于高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出台《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约处理细则》,按照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层各级安全职责,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现场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抓好建设工程现场管理,每月联合第三方机构督查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情况,并在集团工作例会上通报,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针对农村污水管网工程涉及面广、工程地点分散的实际情况,与各工程项目所在属地镇政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现场安全职责。同时与工程实施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合同的基础上签订“工程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的相关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管网项目现场的基槽堆土规范放坡,按规配备挖土机械的指挥、安全旁站监管人员,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规范临时用电配置,落实特殊天气作业安全生产防护等。对发生三起亡人事故的施工企业扣除安全文明措施费共489368.81元。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强化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四是坚决整改隐患。强化农村污水管网等工程施工的安全检查,实行安全隐患“台账式”管理,由集团安全部督促各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每月复查隐患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及时销号。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集团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职责、惩罚措施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考核措施,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3、关于“融资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相关要求,杜绝违规融资中介费。二是建立融资市场竞争机制,严格执行《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试行)》,同一融资项目引进多家金融机构参与,选取费率低、周期长、规模大的金融机构落实资金投放。严格执行融资机构比选程序,债券业务从2022年1月份起统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券商,银行业务引入竞争性磋商,非标业务通过业务储备,再进行金额及价格的比选确定。

14、关于“资产结构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资产,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将人社大厦、全民健身中心等闲置楼层尽快对外出租,增加经营性收益。原人社大楼部分楼层拟出租给下属单位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全民健身大楼11楼拟出租给区宣传部下属单位使用。二是对低效、无效资产进行变现处置。同福花园16#、17#楼安置房已对外出售;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原地块(申洋纸业)地面低效、无效资产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已进入处置程序。三是加大资产经营管理力度,制定《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强化资产经营。集团下属振城公司对景尚名城10、11、14号楼商业用房进行了公开拍租,共13个标段,最长租期十年。集团对奥体中心体育场周边一间门市房进行了公开拍租,租期4年。对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租用全民健身大楼9楼部分办公场所,已签订租赁合同。

15、关于“党总支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以落实责任主体为核心,明确责任内容为关键,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和“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根据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细化分解任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强化压力传导。三是深化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岗位特点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新任干部、重要岗位人员调整及时进行廉政谈话。8月份以来,城建集团及子公司开展节前廉政谈话41次,对新任中层干部廉政谈话3批7人次。四是强化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加强对中层干部和全体员工的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16、关于“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在履职尽责上当标杆、作表率。二是集团党总支书记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带好队伍,抓好集团党风廉政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指正。三是自律上更严格,以身作则影响并管理好身边人。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干部、员工监督。

17、关于“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的牵头抓总作用、班子成员的协同配合作用以及部室、子公司层面的自律作用。二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在企业改革转型、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融资贷款等环节落实监督措施,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实现责任落实不留盲区。三是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经常开展“咬耳扯袖”、警示提醒教育。

18、关于“存在超标准发放OA通讯费用现象”问题的整改。

集团公司对OA通讯费,已从2022年5月份开始按标准执行,区管干部按照规定据实报销。

19、关于“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公务接待始终坚持“一票四单”,规范齐全,严格执行“三限一打”。二是餐饮体现地方特色,上名贵菜。

20、关于“存在工资管理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

对保安公司、五环体育场馆公司员工工资管理进行规范,已对工资结构进行了优化。

21、关于“存在高温补贴、加班费发放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振城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13号)相关要求,针对振城公司未制定具体支付办法的问题,督促该公司制定发放高温补贴相关支付办法。举一反三落实整改,集团及子公司已对不符合发放高温费的人员进行梳理清退。二是制定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加班审批制度(试行)》,督促规划设计院公司、规划测绘院公司等子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履行好审批程序。

22、关于“财务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通过专业机构指导,完善《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包含网银)管理办法》、《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办法》、《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办法》、《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支出审批制度》、《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拨操作规范》、《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管理办法》、《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办法》等各类财务制度,完善财务制度体系,明确规定财务岗位责任、内部控制、银行账户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收支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等重要内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年参加中兴华事务所的年度财务培训,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税务汇算清缴等业务的培训,集团组织财务业务知识学习交流会,通过日常培训、专题辅导、轮岗培训等方式,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2022年8月份以来,财务人员获得职称4人,其中中级1人,初级3人。三是引进财务专业人才。针对财务部门业务能力还不能满足集团发展要求的实际,必要时招聘引进专业人才,提升财务业务水平。根据集团发展需要,拟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向区国资办申报财务人才引进计划,及时引进财务专业人才。

23、关于“资金划转审批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审批程序,通过制定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手续,确保每笔资金先批后转。二是强化集团内部资金划转管理。目前已统一设计《集团内部资金往来调拔单》,严格执行审批流程。

24、关于“银行账户长期不清理”问题的整改。

摸清情况,分类清理,对没有实际作用的账号及时销户,对项目专户,标注时间及时清理,集团与各银行积极对接,清理不动户和闲置户,已销户13户。

25、关于“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强化车旅费报销管理,按照《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制度规范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同时明确差旅费需经办人、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条线的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2000元以下,含2000元)、集团主要领导(2000元以上)逐级审核签字后予以报销。对无出差审批单、支出明细不合规、无审批和超范围的费用不予报销,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按《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核减报销。

26、关于“财务核算不精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夯实基础管理,增强责任意识。规范原始凭证的取得、记账凭证和会计科目的运用,抓好每一笔凭证的录入、记账、报表的编制、归档等,增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心。二是完善《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财,明确财务各岗位、各环节工作职责,把财务活动列入制度管理范畴,实行全口径预算,严格控制资金支付结算,确保资金合理利用。

27、关于“招标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加强内部招标管理,做到应招必招,严禁拆分肢解工程招标。二是制定《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和服务收费实施方案》,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按照方案确定招标采购代理单位和收费费率,个别总体体量大、单体项目分散等特殊情况的工程需根据方案制定相应适宜的方案,报董事会、班子会过会通过,方可实施。按照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有关工作的建议函》,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确定招标采购项目相关代理费用标准,结合盐城市及周边县市(区)情况,招标采购代理费和造价咨询费按下浮至标准费率的40%支付,其中招标采购代理费上限不超过10万元。

28、关于“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领导干部及相关部室、子公司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项目工程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卯酉学校二期(初中部分)项目于2022年3月底竣工。具体工期待结算审计时,联合审计局、监理单位、跟审单位根据国家审计定额进行最终延误工期认定(排除疫情影响周期),对总包单位进行追究责任并处罚,保证建设方合理权益不受损失。二是建立健全《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工程进度考核管理办法》等工程管理制度,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三是对已经完工的工程,目前已全部组织了竣工验收。对于竣工验收的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审计工作,已有32个工程项目审计资料已全部送至审计单位,剩余工程项目正在积极与审计单位对接,整理相关报审资料。

29、关于“结算不够规范,审计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区国资办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对公司所有已审计的项目回头看,对《工程结算审核认定单》编制不规范、内容不详细等问题进行完善。二是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需设计变更,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三是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净水公司2022年工程项目已设立了农民工工资账户,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四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总承包单位专项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签证、变更实施细则》等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付款进度的要求进行工程款支付。五是制定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管理考核办法,主要加强对参审单位监督与考核,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从严抓起,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审计结算。

30、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制定集团党总支专题学习计划和研讨方案,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月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6次。二是杜绝“以会代学”。严格坚持集团党总支专题学习制度,不以业务会代替专题学习,专题学习不附带研究业务工作内容。同时要求党总支成员做好个人自学,记好学习笔记,定期组织检查,加强交流研讨,确保学习成效。

31、关于“主题教育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定集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党员干部学习有目标、有计划、有动力。已制订《区城建集团党总支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扎实组织学习,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二是改进学习方式。2022年邀请专家作党性教育培训1次,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次、组织讨论交流6次,利用集团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推送理论学习文章或时政新闻等,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三是提高学习质量。每半年组织1次党员干部理论知识测试,严格考核并充分运用结果。

3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定期组织理论学习。二是制定实施细则。已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城建集团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盐城市大丰区城建集团党总支意识形态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监测、处理办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三是落实工作责任。集团党总支与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层层签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要求意识形态工作与集团总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22年度,集团党总支5名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中。

3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未能充分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完善集团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不断强化集团党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党组织的目标方向、主要任务,层层压实党建责任,特别是进一步落实集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子公司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坚持把党建与改革发展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建立以抓班子、融入战略,抓基层、融入经营,抓队伍、融入实践的党建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在集团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三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集团党总支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同时,完善集团党总支及下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目标考核等台账资料。

3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明确党员大会、支委会主题,对下属支部检查党建台账资料3次,督促各支部完善台账资料。二是按照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有关要求科学安排统一活动日内容,参加活动的党员统一佩戴党员徽章,突出仪式感、使命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规范性。2022年8月份以来,集团党总支和下辖集团机关党支部、振城公司党支部、规划测绘联合党支部、保安公司党支部共开展党课11次,召开党员大会15次,确保党课和党员大会质量。

3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区委组织部门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彻底改变过去思想重视不够、自我要求不严、投入精力不足等现象,为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打好思想基础。二是规范召开程序。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认真做好集中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材料等准备工作,做到会前、会中、会后流程全落实、记录全留痕。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工作,9月2日下午召开了集团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坚持刀刃向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3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党总支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对照上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对支部委员会进行评议。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从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公平公正作出评价,评定等次,支委会集体研究,支委会成员提出具体意见,支部书记最后表态。健全民主评议党员资料。

37、关于“组织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集团各级党组织书记始终牢记党的书记“第一身份”、抓好党建“第一任务”、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二是保安公司党支部在换届时已及时增补委员。三是振城公司党支部已换届选举,规范了选举办法。

38、关于“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2年9月29日,振城公司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成立了3人支委。

39、关于“党员发展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集团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发展党员过程及结果,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三是严格审核把关。集团安排专门党务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的指导,所有材料逐项记录、签字确认。同时全面排查过去发展党员资料,进一步完善、归档。

40、关于“战斗堡垒建得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充分发挥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三是加强融合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明确集团改革转型发展目标,按照“党旗飘在项目一线党员冲在项目一线服务下沉项目一线”的要求,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

4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公开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选人用人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实行竞争上岗。已对规划测绘院公司3名、净水公司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公开竞争上岗,集团引进名校优生4名。二是制定《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奖励激励,提高集团干部争先创优意识。

42、关于“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丰区选拔任用区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审批备案的操作办法(试行)》,选拔与任用集团干部,认真履行民主推荐、谈话推荐等规定程序。二是按规定做好人事调整的会议记录,完善人事调整纪实资料。

43、关于“培养年轻干部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坚持一线选拔干部,制订了《大丰区城建集团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试行)》。二是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对年轻员工进行培养。4名名校优生列席集团月度例会,让他们熟悉集团面上的情况,提高工作能力。融资管理部让年轻员工一起参与到融资接待和谈判中,让年轻员工尽快掌握融资政策,按程序办事。工程管理部经常召开部门会议,提高一线年轻员工管理工程的水平。西河口工作专班抽调年轻干部和名校优生充实工程管理一线,加快了项目建设。2022年规划测绘院有限公司、城镇净水公司竞争上岗了5名公司中层管理层,均为35周岁以下的年轻人。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子公司分类清理整合工作尚未启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子公司分类清理整合。深化国企“三年改革行动”,推进子公司分类清理整合工作。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结合国企业“三定”方案要求,对集团名下现有15个二级子公司逐个梳理,按主业进行分类整合,尽可能减少二级子公司数量。二是推进国有企业内部资源要向重要子企业和企业的主业集中,重点清理“四类控股企业”和“三类参股投资”。

2、关于“主动开拓市场的意识明显缺失、能力明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主责主业,开拓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城市商业地产及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等市场类经营项目。二是摸清情况分类清理,围绕主营业务,对现有实体化运营公司进行整合,功能相近的企业进行合并,长期未运转、无实体化运营的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逐步注销或整合。三是对参股投资企业中无法形成收益的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后,多年无收益的项目以合理方式退出。

3、关于“往来账项对账、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清理往来账,目前集团公司与振城公司往来账已核对一致;泽城公司正抓紧结清应收款、预付款。二是严格对照《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管理办法》,针对往来账项对账、清理不及时现象,明确对账时间,及时清理相关账款。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区城建集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具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党的核心作用,持续在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上发力,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果,积极推动城建集团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抓好整改后续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学习《中共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从严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各项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整改成果转化运用,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城建集团高质量发展上来,为加快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办,联系电话:0515-69695555,邮政编码:224100,电子邮箱:dfcjj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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